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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提上日程 排污企业整改逾期或日罚十万

2011年07月15日 07: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中海油一个月内三次爆发海陆环境污染事故之际,权威人士向《经济参考报》独家透露,环保部正接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委托,起草《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的初稿(以下简称“新环保法”)。

  据透露,该修正案初稿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列入“按日计罚”概念,即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

  多位环保专家指出,该法未来若顺利通过审议,将成为我国最严厉的环保立法。

  据上述人士的乐观预计,本法草案将于下半年公开征求意见“明年初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届时,由环保、海洋、林业、农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分管的土壤、大气、海洋、森林等环保领域,将归于这部“环保基本法”麾下。

  多位专家指出,在部委职能条块分割的格局下,将能同时避免“九龙治水”和“三不管”状况的出现。

  在日前爆发的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合资的蓬莱19-3平台溢油事故中,据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事故责任方的处罚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

  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士透露,在本事故“善后”之后“肯定会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相关专家指出,新环保法若能列入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等法条,将为这次索赔提供法律武器。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管理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曹东建议,未来可由环保部代表国家行使“按日计罚”职能,所缴款项可设置专门的基金,用于当地生态修复和受害者赔偿。

  环保部上个月通报称,2005年松花江爆发重大水污染事件至今,国家已为松花江流域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而肇事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的母公司中石油仅向当时的环保总局缴纳了100万元罚款,以及向吉林省政府“捐助”500万元,以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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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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