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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举行立法听证会 46代表建言饮用水水源保护

2011年07月21日 13:5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青海是三大河流发源地,水资源丰富。图为长江源头沱沱河。 (资料图片)

    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近日举行。青海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青海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青海省有关行政机关和企业及基层政府、水利部门、环保部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等46位代表在会上发言,阐述了不同的观点和理由。

  青海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黑河等著名江河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和“江河源”之美誉,是我国乃至亚洲各流经区域的重要水源和生态功能区。据统计,青海省境内河流总长约为2.8万公里,水资源总量约为629.3亿立方米,集水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271条,相对来说水资源较为丰富。但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地域面积等原因,导致青海省内水资源平均量少、分布不均衡、水生态环境脆弱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平均利用率仅为5.24%。

  目前,青海共有60处饮用水水源,按类型分,河道型饮用水水源9处、水库型饮用水水源5处、地下水饮用水源46处。从饮用水水源的情况来看,地下水水源数量远高于地表水水源数量,但实际供水能力却远低于地表水的供水能力,其水质、水量的安全也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大量开采地下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其结果必然会加速地下水水位下降,造成地下水采补失衡,进而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问题。

  多年来,为了让全省人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青海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饮用水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日益凸显。只有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体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才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最有效手段。

  青海省水利厅水资源水文处负责人介绍,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是保证人民健康的基础条件,也是当前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之一。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符合青海实际情况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进一步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势在必行。记者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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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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