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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提取10%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2011年07月27日 14:40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26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各级政府必须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近年来鄱阳湖水位持续下降,水量减少,水质下降,水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去年的特大洪水、今年上半年的春夏连旱及旱涝急转,充分暴露江西水利基础仍然较为薄弱,防洪标准偏低,特别是农村水利工程普遍老化失修、带病运行。同时,“重建轻管”问题十分突出,“多龙管水”的体制仍未理顺。

  江西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介绍说,近年来,江西水土流失面积达3万多平方公里,每年因开发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仍有80万亩,局部地区“破坏大于治理”现象仍然存在。

  根据《关于加快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昌、九江等有重点防洪任务和萍乡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的建设维护税,将划出不少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资源建设;实行水务一体化或城乡统筹发展的城市提取比例应当不少于25%。

  此外,江西还提出探索健全水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破坏水土保持、水功能区等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以及建设项目占用湿地、水域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补偿费,用于水生态环境补偿。按照江西省规划,到2015年,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生态修复面积均应达到6000平方公里以上;而到2020年,这两项数据均应达到1万平方公里以上。(记者 肖承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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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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