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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案生效

2011年08月04日 08:2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本国会参议院3日通过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赔偿法案,日本政府将根据该法案尽快设立一个负责赔偿支援的机构。

  “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法案”上月28日获得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在参议院通过后将立即生效。根据法案,日本政府将新设“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各电力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向机构缴纳赔偿负担金。一旦赔偿超额,电力公司可向支援机构申请资金援助,机构将通过注资、入股、购入公司债、债务担保等方式提供援助。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最早将于本月中旬设立“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并核查东京电力公司可用于支付赔偿金的资产情况。据新华社东京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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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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