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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排污标准大幅提高

2011年09月22日 08:5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新修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表示,新标准将提高火电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标准中,区分了现有和新建火电建设项目,对新建的火电厂规定了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对现有火电厂,设置了两年半的达标排放过渡期,另外新增了有毒重金属汞的排放限值。本报记者 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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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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