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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周珂:环境保护法修改应具历史责任感

2011年11月28日 09:5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图为周珂。

  在环境保护领域,有一条著名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它通过对人均收入与环境污染指标之间的演变模拟,来说明经济发展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影响。在这条倒U型曲线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随着一个国家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当其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即到达某个“拐点”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程度又由高趋低,逐渐减缓。

  这条曲线总结了众多发达国家的经验,已被当作一般规律。因此,目前很多人也试图用它来描述中国环境的发展前景。但在近日召开的中欧气候变化与社会生态运动比较国际研讨会上,来自维也纳大学的著名学者约瑟夫·鲍姆却指出,不要认为曲线是必然的规律,这一“拐点”可能会很晚出现,也可能永远不会出现。中国环境的发展面临多种可能性。

  “这句话带给我的震动非常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周珂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人均GDP达到五六千美元时,发达国家的环境质量之所以出现‘拐点’,与其同时期通过法律的完善、制度的创新,促进经济的转型,推动企业和公众观念的转变是密不可分的。如今,我国的人均GDP已临近‘拐点’水平,能否出现‘拐点’,环境保护法修改责任重大。”

  拐点的出现需要法制的变革

  “综观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拐点’的出现并不是必然的,它需要一个必要条件,即法制的变革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行环境问题相适应的法律修改。”周珂指出。

  1992年以后,国际社会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发展观,日本通过制定环境基本法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到了国内环境立法中。其环境基本法由一直侧重的公害治理,即简单的污染防治,向更深度扩展,加强了对生态保护、环境损害赔偿、加重环境责任的相关规定。“同日本一样,各国在‘拐点’前后进行的法制变革和法律修改,都是深度的。而且,经过修改,环境法的目标也更加清晰了:由早期单纯的从环境污染角度出发来考虑环境问题,发展为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并且充分体现环境的优先性。这是一个重要的变革。”周珂介绍说。

  “此外,发达国家在‘拐点’前后所进行的变革还体现在对各项相关机制的不断完善上。”周珂说,以往在环境保护中,各国或侧重于环境损害赔偿、或转为行政强制手段为主,机制较为简单。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需要,相关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到目前为止,各国环境法的综合性机制起码已包含五方面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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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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