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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广东江门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

2011年12月20日 14: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江门12月20日电 (陈浩光 李健群) 12月20日,侨乡江门市委书记刘海在北京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并于会上领取“全国文明城市”牌匾,标志着江门市正式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据了解,江门市自2005年开始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以来,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目标,大力改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建设,如:加大农贸市场的整治力度,建设一批社区道路、社区公园及社区文体设施,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就学等方面出台新的惠民政策,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经过多年的努力,江门市步入科学发展轨道,2010年GDP突破了1570亿大关。同时,社会各项事业也取得了全面发展,该市先后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据悉,江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来,祖籍江门的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也积极关心支持家乡的“创文”活动,他们为家乡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心血。在文明村建设资金中,侨胞捐助资金占了50%。

  江门市文明办主任黄明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创文”是江门的目标,“创文”也是个长久的过程,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对江门来说也是新起点。未来江门还将建立长效机制就城市建设管理中的10多个问题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比如停车难、电动车等,希望能给全市民众一个更好的城市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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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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