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记者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轰动我市乃至全区的汤晓明等贩卖、运输新型毒品一案,该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汤晓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德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赫海锟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介绍,这是我区首次对贩卖、运输新型毒品的犯罪分子判处极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汤晓明、刘德强、赫海锟、李美玲、沈大利等15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从中牟利,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汤晓明、刘德强、李美玲、吴豪东也构成运输毒品罪。该团伙共贩卖冰毒3006.7克、K粉3301.7克、麻古61.5克、摇头丸62克、大麻99克、麻黄碱0.6克,其中冰毒2001.5克、K粉2012.6克、麻古48.4克、摇头丸62克、大麻99克未遂,他们所贩卖的毒品不仅数量大,且已流入社会,造成社会危害极大、后果特别严重。在共同运输贩卖毒品的犯罪中,汤晓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判决中,法院还特别指出,李美玲在看守所在押期间,经公安机关做工作,她主动检举揭发汤晓明藏匿在住处楼道邮箱里的冰毒、K粉与麻古,但在法院审理时,却当庭翻供,其行为不属立功,依法不予减轻处罚,但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万元,罚金1万元。
沈大利因运输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其他10人,被判处3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蒋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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