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名孕妇“组团”进河南一家超市偷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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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四名孕妇“组团”进河南一家超市偷盗

2010年07月16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驻马店7月16日电(记者 贾亲亲)几名妇女互相掩护进超市盗窃,出去后被超市老板发现并抓获。出乎意料的是,女贼竟然都是孕妇,还是从外地组团来河南盗窃。而因为是孕妇,警方只能对他们进行教育,而不能实施拘留,这让失主很是气愤。

  “你们警察前面明明有‘人民’两字,可你们却把我抓获的偷窃违法嫌疑人给放了,你们这是在为人民办事吗?你们这是在帮助坏人逃避法律的惩罚┅┅”7月15日,一位当场抓获偷窃嫌疑人(是孕妇)的失主张女士,来到河南省驻马店正阳县公安局真阳派出所,和办案民警“理论”起来。

  据了解,7月8日下午14时许,家住贵州省德江市泉口乡的罗靓靓(现年26岁,已怀孕)伙同其他3名怀孕妇女(仅凭隆起的大肚子判断),乘坐一辆车牌号为浙B92GXX的黑色桑塔纳轿车,窜到河南省正阳县南环路。桑塔纳轿车停在南环超市门口,由一名男子驾驶,4位怀孕的妇女走进超市,当时该超市只有店主张女士一人。这4位怀孕妇女中的3位以买物品为名和张女士说东道西,故意分散张女士的注意力,而罗靓靓却乘机窜到超市二楼张女士的住室,偷走现金800余元。罗靓靓得手后在下楼逃走时,被店主张女士识破抓获,其余3名孕妇则乘坐桑塔纳轿车逃走。民警在询问罗靓靓时,她只承认是她一人偷窃,其余3名孕妇和开车男子全不认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偷窃800余元现金够不上刑事处罚。于是,民警依法给予罗靓靓拘留12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但由于罗靓靓是孕妇(经正阳第二人民医院检查得知,罗已怀孕5个多月),只能对其进行教育(法律禁止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采取羁押等强制性措施),不能对其实施拘留,罚款而她身上又无分文,罗靓靓在派出所的留置时间又不能超过8个小时。所以,民警依法对罗靓靓作出的行政处罚实际上当天无法执行。当天夜里21时许,民警无奈放罗靓靓走人。

  目前,正阳警方在积极和贵州警方联系,落实对罗靓靓行政处罚的同时,在抓紧时间追捕另外3名(孕妇)偷窃违法嫌疑人。

  警方提醒:目前,这四名孕妇仍在流窜中,随时有再次偷盗的可能,希望广大群众睁大眼睛,予以防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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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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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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