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电梯7楼直坠受伤 物业称现在无法负责(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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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乘电梯7楼直坠受伤 物业称现在无法负责(图)

2010年07月18日 09:35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坠梯后一个多月了还不能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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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17日,长春市民邓女士已经在208医院住了一个多月的院。6月12日13时40分许,家住长春市融合嘉苑8栋10楼的邓女士本想给正在装修的新房子开窗透气,哪成想乘坐电梯时电梯从7楼直坠到3楼,致使她多处受伤。而物业公司却表示要等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现在无法承担任何责任。

  乘电梯7楼直坠3楼

  独自被困一小时

  7月16日10时,记者来到208医院。邓女士今年55岁,是长春市采油厂(吉林油田厂长春分公司)的退休工人。邓女士对记者说,现在这个房子是单位团购买的,物业费已经交了一年了。

  邓女士说,6月12日下午,她来到小区,坐电梯去自己的新房子。然而当电梯到达5楼时,她就听到电梯“咣啷咣啷”响,因为以前电梯就出现过故障,她并没有在意。可当电梯到达7楼时,突然失控了。

  “我当时以为是地震了!”回想起那一幕,邓女士说,之后的事情她都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醒来时,躺在漆黑的屋里,她感到全身无法动弹。事后,邓女士才知道自己在电梯里晕倒了40分钟,醒来后喊了20分钟才被楼道清洁工人听见。清洁工叫来物业人员,工作人员和之后赶到的邓女士的同事一起将她架出来后送到208医院。

  多处受伤会留下后遗症

  物业称现在无法负责

  邓女士说,最让她生气的是,事发后物业却推卸责任。“物业说要等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他们说让我找电梯公司。物业费我也交了,其中包括电梯费,为什么我现在出事了就不管了?”

  邓女士说,她住院后物业的韩经理来交了4000多元治疗费。“他说这钱是他个人给我的,与公司无关,我现在已经花了1.2万余元。”

  邓女士的主治医生李建哲大夫说:“现在不是康不康复的问题,主要是她今后会出现相关的后遗症,如腰部长期疼痛,还会怕累,怕寒,怕冷。”

  电梯常坏 居民提心吊胆

  记者来到了事发的8号楼,采访了住在楼里的陈大爷,他说:“这电梯都不知道坏了几回了,不坐不行啊,岁数大的谁能爬上去啊。”另一位居民马女士说,现在小区里有的煤气还没开栓,电梯坏也是常事了,我们都快习惯了,都说早晚得出事,天天提心吊胆。

  物业称只是管理电梯

  质量由厂家负责

  融合嘉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为长春市通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韩经理介绍,上周五吉林油田厂、吉林油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吉林油田公共物业公司与物业就此事开了一个会议,进行了协调和沟通。“我们物业公司的职责是管理电梯,而电梯的维修保养和电梯的质量是由电梯公司负责的,我们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说,这件事需要权威部门来检测电梯的安全性能,才能明确我们各方的责任。”

  律师:物业承担全部责任

  吉林省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这件事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全责,邓女士没有任何责任,邓女士现在就可以起诉长春市通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方面必须承担邓女士的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期间每天50元的伙食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而物业公司则可以在检测结果出来后,对相关负责部门进行追诉。

  (中国吉林网) -实习记者 郭聪/报道 赵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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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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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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