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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公交上拒买票并暴打女司机 称刚离婚心情差

2010年11月04日 11:1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上午9点多,一名男子因拒不投币买票,和女驾驶员发生争吵。一怒之下,该男子揪住正在开车的女司机一顿暴打。直到民警赶到现场,才弄明白,原来该男子刚离婚不久,心情很差,正想出出气。

  上午9点多,8路公交车驾驶员小张开开心心地开着车,从燕子矶出发,一路绿灯。“小张瘦瘦小小的,长得也甜甜的,我们都叫她‘袖珍姑娘’。”这个“袖珍姑娘”开车三年多,经常受到旅客的表扬,所以队里的队长和安全员都对她印象挺深。

  车子开到太平村站时,上来一名中年男子。他并没有像其他乘客一样刷卡、投币或出示乘车证件,而是径直走进车厢。“买票!”小姑娘扭头喊了一句,没想到就这一句话,激怒了男子。

  车子开起来后,他一拳就打到小姑娘的后脑勺上,这还不算,他又冲上去揪住了驾驶员小姑娘的头发,边揪边喊:“你嚷谁呢!”说话间就从驾驶员的头上揪下一撮头发。而驾驶员小姑娘在被打期间始终没说一句话。被打得眼冒金星的驾驶员只得将刚开出站的车子停在路边。周围有看不下去的乘客报了警。

  打人男子见乘客报警,夺门就想逃,但门边的一位老人见势死死拽住男子,就是不松手。几分钟后,燕子矶派出所的民警赶到,打人男子的气焰才没那么嚣张,他向民警解释,自己刚离婚,今天早上又因为低保问题同家人吵了起来,心情很不好,“所以驾驶员叫我买票,就动了手。”“你心情不好在地上挖个洞朝里吼啊!打人算什么本事!”“想出气打墙去啊?打小姑娘干什么!”听了男子的解释,乘客们都特别气愤。

  司机表态

  一味忍让底线在哪

  “我们的公交司机简直就成了一些乘客的‘出气筒’,多次发生司机被殴打、辱骂的事件。”采访中,车队队长告诉记者,仅今年,队里就发生了好几起司机受伤的事情,其他的公交线路司机还没有完全统计。

  队长还告诉记者,在公司的管理中,他们也一再教育司机,在工作中文明服务,时刻把公司“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训导牢记心中,无论乘客骂出什么难听的话,做出多么有辱人格的事情都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此,公司还专门设立了“委屈奖”,奖给被打司机。但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驾驶员面对证书和200元现金奖励,却无太多喜悦,司机坦言“作为公交司机我不想要这奖励,只想要乘客的理解。”

  另据“大众网”消息,今年10月浙江也发生一单“委屈奖”新闻,司机是前警校60公斤级散打冠军,被乘客打断鼻梁骨没有还手。对于奖励,司机同样没有喜悦,“乘客理解比什么都重要。”

  律师看法

  司机也要学会自我保护

  当问到如果下次遇到这样的事,“袖珍姑娘”会不会还手时,小张表示,她仍然不会还手,她能做的只能是尽量制止对方,之后报警,由警察处理。“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时的确很矛盾,如果不还手,自身安全受威胁,可如果还手,老百姓会怎么看?我们公司没有规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可能是有的基层单位在工作中实行了这种做法。”公交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茂军律师事务所的王茂军律师认为,设立“委屈奖”可以促进公交司机提高服务意识,但这不意味着排斥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正当防护。假如司机在人格和身体受到伤害时,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么在其被授奖之后,也不能限制司机还有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按照我国法律界定,正当防卫针对的是公民的人身受到伤害时,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继续发生。当司机在被殴打的情况下,也有权利出手进行正当防卫。如果设立的“受委屈奖”不包括法律所规定的“合理范围内的正当防卫”,严格要求司机“打不还手”,就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相冲突了。所以,设立“受委屈奖”,不要排斥正当防卫,以符合法律。(通讯员 任贵林 记者 徐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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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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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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