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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良渚文化村公布《村民公约》勾勒“理想村”

2011年03月03日 10:4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位于杭州余杭区的良渚文化村楼盘中出现了一份包含有26条“村规”的《村民公约》,与一般的法律不同,该公约全文没有一个“禁止”,更多的是勾勒着人们对“理想生活”的蓝图。

  在德国莱茵河畔的波恩市有个名叫“Amaryllis”的大型社区,社区内居民通过互相帮助的方式来解决生活麻烦,四十多个家庭定期开会自主决定社区大小事。多年来,这个社区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宗旨而被冠以“理想村”的称号。在浙江杭州,也有这样一群自称为“村民”的城里人。

  《村民公约》中规定的“邻居长时间不在家时帮助照看”“邻居因房屋维修需要配合时乐于支持和帮助”“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跨线、压线”等一系列行为准则,包含了生活中许多常被人忽视但却是最基本的小细节。

  《村民公约》的发起人是年近70岁的业主赵丹涯。早在2008年,爱好文学的他就用半文半白的语言写下了《村志》:村有村约,但村约无字,无字则隽永,唯自省自重自爱自尊也。共乐乐,地位无高低,学识无深浅,身份无贵贱,崇平等,践和谐……

  《村志》一经发出,就得到了许多业主的欢迎。“这个东西凝聚了我一生的理想,人与人之间就应该和平共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谁都喜欢。”赵丹涯说。后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村民公约》。

  和许多大型社区不同,良渚文化村中的“村民”对公共实践异常看重。以《村民公约》的征集、询问过程为例,组织者共向3931户居民征求意见,最后有92.9%的“村民”提供了反馈,甚至连《村民公约》的整个发布仪式都是由“村民”自编自导自演完成的。

  “通过活动大家有机会交流,互相认同,这对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是很重要的。在城里,相互间可能冷漠到不认识一起住了10年的邻居,人与人间不该是这样。”良渚文化村工作人员王颖说。

  从《村民公约》的起草到修改,从人们的热情筹划到主动参与,良渚文化村俨然已经成为不少“村民”心目中的“梦想家园”。(王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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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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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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