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河南男子持假照醉驾致2人重伤 面临终身禁驾

2011年05月06日 0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南男子持假照醉驾致2人重伤面临终身禁驾
男子懊悔地在警方的酒精检测结果上签字。 光影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漯河5月6日电(吴扬 韩建华)河南漯河市一男子醉酒驾驶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致两人重伤。同时,该驾驶员还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警方称,该男子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有可能成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河南被终身禁驾的第一人。

  据警方介绍,5月4 日晚20时许,漯河市汉江路龙苑小区门口东50处,一辆豫L牌照的别克轿车越过道路中间黄线,与一辆豫L牌号的两轮摩托车迎头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王某颅骨、盆骨骨折,左腿三处骨折,双眼视力模糊;摩托车乘坐人吴某锁骨骨折,两耳、双眼出血,目前两人正在漯河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事发后,从驾驶员王某身上抽血化验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367.28mg/100ml。

  5月5日上午11时,记者在事故停车场看到,这辆悬挂豫L牌号的事故轿车的左前部严重损毁,前挡风玻璃左侧有个可以放下一个拳头的坑,玻璃已经粉碎但没有掉下来,发生事故的两轮摩托车前轮轮轴支在地上,前轮只剩下轮圈,摩托车前部完全损毁,令人触目惊心。

  在审讯室内,面对事故处理民警的询问,酒劲已过的当事人王某后悔万分。据王某供述,他今年将近40岁,系河南省许昌县长村张乡人,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务农,现在给漯河的一个姓于的女老板打工。5月4日中午,他参加漯河市区一位朋友的喜宴,和同桌的另外两名男宾客一共喝了一瓶白酒。晚上19时许,他又和他大哥王某某在大学路一家餐馆喝了几瓶啤酒,没有吃饭,随后,接到于老板电话。于是,他驾驶豫别克轿车拉着大哥一同去接人。接到于老板后,王某驾车沿漯河市汉江路自西向东行驶,在龙苑小区门口东50米处,他驾驶的轿车越过黄线超车时,与一辆豫L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迎头相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严重受伤。

  事发后,他拨打了110、120报警电话,然后离开现场去买烟,现场留下了于老板等待事故处理民警。

  当办案民警向他宣读他的抽血化验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367.28mg/100ml时,他一脸木色,呐呐的说,“咋这么高!”并按照民警要求在化验单上签字,恩上了手印。

  据民警介绍,当他的抽血化验结果出来后,酒精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惊呼:这可能是漯河市有史以来酒精含量最高的检测结果了。

  据负责此案的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马喜周介绍,他们依据当事人王某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印章明显和公安机关车管所的印章颜色、字体不一样,经在全国公安信息网上比对,发现根本没有王某驾驶证办理信息,并最终承认这个驾驶证是假的。

  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负责人曹伟告诉记者,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段红彪】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