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5月7日电(韦崇结 林红敏)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一位81岁的老妪为治牙痛在自家楼顶种植38株罂粟,当地警方及时发现并进行了铲除。
近日,鹿寨县某网站论坛上有人发了一张图片,图片显示在鹿寨县一居民楼顶种植有疑似罂粟的植物。该图片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视,鹿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此展开侦查,很快警方就查出该图片中的疑似罂粟种植地点位于鹿寨县建中东路一橦居民住宅楼顶。
5月4日下午,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民警发现该居民楼顶上一个长约1米、宽不足半米的小花坛内,全种着疑似罂粟的植物。它们有大有小,大的将近1米高,有的茎秆上方顶着一个鹌鹑蛋大小、蓝绿色发白的圆果。经鉴别,这些植物就是罂粟。
经查,该房屋屋主81岁的林姓老太太承认,这些是她种植的罂粟。据林老太介绍,今年年初她开始在自家房顶种植罂粟,主要是为了治疗自己多年来牙痛的老毛病,罂粟种子是在街边地摊购买的。
警察对罂粟植株进行铲除和无害化处理。考虑到种植罂粟的林老奶年岁已高,并且种植数量不多,民警在查处时认错态度也较好,积极配合民警铲除罂粟,因此民警依法对其批评教育,并予以警告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之规定,非法种植婴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婴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婴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婴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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