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5月26日电 (黄进明 张振宇 张芹) 26日,武汉市交警再次集中开展“三类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直指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截止当日下午17时,全市共纠正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13256余起,当场处罚7448起,扣车376台,5名“三类车”司机被拘留。
上午9点05分,记者在解放大道航空路环岛看到,一名男子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后座上载着一名女乘客,被民警拦下后检查发现,驾驶该车的男子李某为正常人,交警依照正常人不得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和涉嫌非法营运,将残疾人专用车予以暂扣,并将驾驶人李某按程序带回中队接受调查后予以拘留。
下午14时55分,中山大道武胜路口的新华书店门前,黄陂交巡大队盘龙城中队女交警宋晨拦下一辆载人电动车。电动车驾驶员马某知道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带人,但称因有急事需要和朋友一起赶往一家公司,于是抱着不会被警察抓到的侥幸心里,而违法载人。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马某予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据悉,当天武汉市共出动1500余名城区交警、近30名远城区交警、保安协管员,分成500多个整治小组,在全市中心城区各主要路口、路段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和处罚。同时,交管部门还在全市25条示范路、14个“三类车”严管区域设置宣传执法点,对过往电动自行车发放《致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20台流动宣传车也在主干道巡回进行交通法规宣传。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高林介绍,此次远城区交警携手中心城区交警对“三类车”开展秩序整治,一方面是加强中心城区整治力量,另一方面也是未雨绸缪,使远城区交警在实战中学习管理、整治“三类车”的方法和经验。交管部门将坚持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从严管理,除了每周组织开展全市性集中整治以外,还要求民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三类车违法不过岗”的工作规范,对违法“三类车”给予惩处和打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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