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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罪入狱时未婚妻已怀身孕 狱中举行难忘婚礼

2011年07月05日 17:01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男子因罪入狱时未婚妻已怀身孕狱中举行难忘婚礼
为二位新人颁发结婚证。图片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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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妇,我欠你一个婚礼,以后我啥事都听你的,违法犯罪的事我再也不干了!”7月1日注定成为刘明(化名)刻骨铭心的日子。结婚进行曲响起那一刻,他的母亲、妻子已经泣不成声,刘明捧着妻子的脸庞,擦了擦她脸上的泪水,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监区会议室里的婚礼

  没有红地毯,没有豪华的婚宴,亲朋也寥寥无几。但刘明一直拉着妻子的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7月1日10时许,在吉林市江城监狱监区会议室里,粉色的彩虹门下,身穿囚服的刘明与身穿红白两色连衣裙的李萍(化名)举行了一场跨越高墙的结婚仪式。

  新郎是一名服刑人员,新娘是一位年轻的母亲,主婚人是江城监狱教育处处长高国华,参加婚礼的是刘明的4位家人和吉林市司法局、丰满区司法局、丰满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以及10名服刑人员代表。

  当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带领新人宣读结婚誓词时,刘明望着妻子的眼睛,禁不住流出泪水。

  吉林市司法局组宣处处长于小溪庄严地宣读了结婚证,将祝福与结婚证交给两位新人。

  未婚妻有孕 他却锒铛入狱

  “没和她办理结婚手续,这是我心里最大的包袱,服刑时都睡不好觉。”昨日,在江城监狱内,新郎刘明介绍,他和妻子是在技校上学时相识的,已经处了4年,感情非常好。去年5月,他因盗窃罪被判5年徒刑,当时李萍已有4个月身孕。今年1月20日,他开始在江城监狱服刑,他总惦记高墙外的妻子和她肚里的孩子。刘明说,刚入狱的第一个晚上,他是在眼泪中度过的。

  决心生下孩子等他出狱

  刘明的母亲张女士说,李萍能成为她的儿媳妇,简直是修来的福分,李萍性格随和,对刘明照顾体贴,对她也很好,她非常害怕李萍会抛弃儿子。

  “她告诉我,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等刘明出狱,我一听眼泪就止不住了。”张女士觉得李萍为儿子受苦了,心里十分对不住她。

  “爱一个人,就要为他付出,虽然他犯了罪,但我仍然深深地爱他。”电话中,22岁的李萍告诉记者,她是珲春市人,丈夫服刑期间,她决定把孩子生下来,等丈夫出狱。

  申请在狱中结婚

  2010年10月24日,狱中的刘明成为父亲。李萍说,女儿现在8个多月了,一直由婆婆照顾,起初,她打算等丈夫出狱再办理结婚手续,但孩子需要落户口。而且,探监要求近亲属和监护人,作为未婚妻,探望刘明也有许多麻烦。

  “我想在监狱中和他结婚。”李萍作出一个惊人决定。李萍说,结婚后,刘明就能安心服刑改造,而且,孩子也能落下户口。于是,她向刘明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自从入狱以来,我就觉得对不起她,我真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了。可我现在的身份是服刑人员,我也能结婚吗?”这个想法一直困惑着刘明。

  李萍说,她咨询后得知,法律并没有剥夺服刑人员结婚的自由,她欣喜若狂。随后,她赶紧让刘明向监狱提出结婚申请。

  监狱买来两床蚕丝被

  江城监狱副政委陈天舒说,在监狱内为服刑人员举办婚礼,是江城监狱自1983年成立以来第一次。陈天舒表示,本着教育、改造、挽救服刑人员,真正体现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江城监狱党委经多次研究决定,同意了二人的婚礼申请,这场婚礼有利于服刑人员的人性化管理,也能促动其他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6月初,监狱开始为二人张罗结婚。江城监狱教育处处长高国华介绍,婚礼得到了吉林市民政局的支持。随后他们自费请来婚庆公司,布置了特殊的结婚会场,并为二人购买了两床崭新的蚕丝被。经过1个月奔波,7月1日,婚礼在庄重祥和的监区会议室举行。

  “我欠妻子一个婚礼,以后啥事我都听她的,违法犯罪的事我再也不干了!”刘明说,他的心理包袱彻底放下了,可以安心服刑了。他是学计算机的,如果监狱内有能用得着的地方,他一定尽力发挥自己的特长。

  -延伸

  服刑人员结婚

  从禁止到放开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表示,1982年,公安部颁布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规定:“犯人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这也是我国历来的法律法规中对未婚服刑人员结婚作出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以及2003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都没有禁止服刑人员结婚的规定。

  2003年2月19日,公安部向甘肃省公安厅下发了公监管[2003]28号文件,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结婚是公民的一项人身权利,监所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申请结婚,应当允许其办理结婚手续,但应保证监管安全。具体事宜由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这一文件的出台,修正了公安部1982年的规定,由反对服刑人员结婚变为同意部分服刑人员结婚。

  2004年3月29日民政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上述两份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服刑人员有结婚的权利。(新文化报 记者 李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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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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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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