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吴龙章和吴福章两兄弟浑身是伤,躺病榻上。5天前,他们在边阳四街对一民房进行拆除时,因意外导致从3楼天顶跌下受伤。包工头黄定由和屋主雷先生签订有一份约定“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与屋主无关”的合同,黄定由一时又筹不到钱付医疗费,兄弟俩还需近30万元的医疗费究竟该由谁负责?
拆房时出意外两兄弟受重伤
吴龙章和吴福章兄弟是钦州市大寺镇人。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见到吴氏兄弟时,他们正躺在病床上打点滴。弟弟吴福章右边身体满是伤口;哥哥吴龙章仍躺在观察室里,左腿包着纱布,身边还安插有心电图仪器,禁止闲人靠近。
吴氏兄弟的伤,是7月1日在南宁市边阳四街对一栋3层居民楼进行拆除时,3楼天顶突然发生坍塌引起的。吴氏兄弟从3楼天顶直接跌落至一楼地面,另一名工人梁利庄则紧急跳窗落到2楼阳台上,只受皮外伤。
吴氏兄弟随即被送到红十字会医院抢救,所幸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据医院口腔科主治医生黄远燕介绍,吴福章的右颧骨及右眼眶骨折、腰髓骨骨折,目前需要手术和敷药治疗,大概还需要2万元治疗费用。
吴龙章的伤比弟弟严重,左下肢属于开放性粉碎骨折,有泥沙渗入,血管受损,骨髋处骨折。医院骨科主治医生李医生说,吴龙章送到医院时因失血过多、伤势过重,已处于休克状态。经过8个多小时的手术抢救,才捡回一条命。
李医生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吴龙章至少还需要做7次手术,医疗费用保守估计要27万元。
伤者为高额治疗费用发愁
采访中,负责该居民楼拆除工程式的包工头黄定由拿着一张住院押金预收据,气喘吁吁地跑进吴福章的病房里,告诉黄远燕医生已交费了。见有记者来访,黄定由还没坐下,就拉着记者的手,请求无论如何一定要帮忙,看看这笔医药费该如何解决,“人命要紧”。
黄定由说,他和吴氏兄弟等工人是在打工过程中相互认识的。由于黄定由经过学习考试,并取得了施工员证,大家就商定,凡是哪里有工程做,就由黄定由负责商谈包揽下来,吴龙章等人则拿着工具跟随施工。
事发后,黄定由拿出自己仅有的1万元积蓄垫付了部分医药费。随后,在新阳街道办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下,屋主雷先生借给黄定由2万元钱,让其先交医药费。黄定由说,他能力有限,目前只能追讨剩余的2万多元工程款来垫付医药费了。
当天,吴龙章的爱人余翠一直守在病房门外,不时抬头拭泪。吴龙章今年40岁,家里有两个老人还有小孩,平时靠两兄弟外出打工挣钱。余翠说,他们都是打工养家糊口,实在无法承担这么高额的医药费用。
协商不成可走司法程序处理
工人在作业中意外受伤,该由谁来担责?屋主雷先生表示,看到黄定由出示的施工员证后,他才同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将房子的拆除和重建工程承包给黄定由。双方签订了一份《建房合同》协议书,上面第四条规定“施工期间,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与甲方(屋主)无关,由乙方(黄定由)自行解决”。据此,雷先生认为这起事故与他无关。
新阳街道办事发时到现场调查情况的施先生介绍,由于黄定由一时拿不出钱来给伤者治疗,他们只建议伤者家属或通过其他途径先借钱来治伤,街道办同时也帮找律师给劳务人员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记者在黄定由出示的与屋主签订的《建房合同》中看到,双方对事故责任确实作了约定,且都是以个人名义来签订合同的。那么,凭这份合同能否就此界定这起事故的各方责任?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莫远锋律师。莫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莫律师表示,如果三方协商不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潘国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