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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禁狗令”引巨大争议 管理部门被指推责

2011年08月03日 17:2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东江门“禁狗令”引巨大争议管理部门被指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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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狗还是管人?

  昨天,一则“广东省江门市区禁止养狗,违者统一收缴捕杀”的新闻成了晚间的一个热点话题。在城市养犬问题上,不同态度之间本就一直有非常激烈的冲突,这个禁令使这种矛盾再次爆发,养犬者和反对养犬者在论坛中互相指责,甚至进行人身攻击。

  冲突虽然激烈,但记者发现,倒是有一个论点成为双方的共识:城市养犬问题绝对不是一条禁令所能解决的,粗暴的禁止反而会激化矛盾,让冲突升级。

  禁养,不仅伤害了我的感情,

  还侵犯了我的物权

  根据媒体报道,江门市公安局、农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5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提出“市区所有公共场所和道路一律禁止犬类进入”, 《通告》还明确了“江门市城区(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为犬类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不准饲养各类犬只(包括宠物犬)。自8月26日开始,市犬类管理联合执法人员将对在禁养区内的公共场所违规饲养的犬只予以统一收缴、捕杀。虽然不在这条禁令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它还是引发了北京市民的一场大争论。

  闫峰(养犬人,爱犬“麦穗”这个月11日就过3岁的生日):

  养犬人对自家宠物犬的感情是很多不养犬的人无法了解的,真是把它们当做朋友甚至家人来看待的。江门市的这个禁令是养犬人绝对无法接受的,我真是很庆幸自己住在北京,我挺同情江门人的,一个涉及到很多人利益、涉及到生命的事情,管理部门竟然会如此简单粗暴的处理,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都可见一斑。

  养犬人对自家小狗都会投入非常多的感情,不可能随便把自家的狗交给别人,那种行为几乎就是遗弃。就算我们不从感情上讲,我们养的小狗很多也是从市场上买来的,它是我的个人财产,禁止养狗,把狗交出,对养犬人来说,也算财产损失,这个规定既不尊重养犬人的感情,也不尊重养犬人的财产权,从情感和情理两方面都说不过去,我断言,这个禁令估计会短命。

  燕子(应本人要求化名,非养犬人):

  说实话,我是希望禁止养犬的,城市里居住人口如此密集,根本没有养犬的环境。就说我们小区,好几栋25层的塔楼,一共就中心花园一点点活动场所,到傍晚的时候,根本不敢带孩子在那里玩——因为已完全变成宠物乐园。小区里到处都是粪便,那些狗看见了小孩,就是被拴着也作势要扑,还会狂吠,我儿子就被吓哭过好几回。

  可是,我根本不敢出头来支持禁养。你看论坛上的帖子,但凡有反对养犬的声音,全被跟帖痛骂,根本没有一点理性探讨的空间。我看到有人提出小狗随地排泄主人不管的意见,并由此支持禁养,后面跟帖的人在大骂之余还声称“小孩刚出生的时候也是随地大小便,你怎么不支持禁养小孩”,你说这是能互相类比的事情吗?当然,我相信多数养犬人还是尊重其他人意见并尽量不干扰别人生活的,但是有些人动不动就给人扣上“没有爱心”的大帽子,真让人无法忍受。当养狗影响到他人生活而心里没有一点内疚,反而说被影响的人没有爱心,这根本就是强盗逻辑。养狗的人不一定都有爱心,而且养狗之后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还要指责他人的人是一定没有爱心的,而且没有公德!

  特殊情况“留一手”,会不会制造不平等?

  《通告》还规定说,因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犬只的,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到农牧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拴)养。公安部门进一步解释说,按规定,必须是仓储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油库、危险品仓库等特殊场所可以向公安申请饲养犬只。这种“留一手”的规定,也让很多人担心将来可能产生执行漏洞。

  闫峰:我就最怕听到“特殊情况”这个词,只要有这个特别规定,就很难不产生权钱交易,这4个字简直就是腐败的温床。这种“特殊情况”最后会不会演变成有钱人就能养宠物?我记忆中有一部电影,一个特别穷苦的家庭,家里的小女孩没有任何玩具,惟一给她带来快乐的就是一只小狗,那是她惟一拥有的玩具和玩伴。如果这个规定被执行下去,这个小姑娘的童年是不是就没有一点欢乐?我很担心,这种留有余地、留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禁令,这种一开始就留有漏洞的规定,最后会导致富人、穷人得不到平等待遇的结果。

  燕子:我觉得如果把审批权交给公安部门的话,那么就应该把监督权交给其他部门,或者直接交给公众。把江门市规定的禁养区所有得到特殊许可的狗属于哪个主人、养在什么地方、照片等信息全部公布在公开网站上,有利于营造公平透明的执法氛围,也会让群众更好地支持禁养工作。因为禁养必然会引起很多养犬人的抵触甚至抗议,其执行必须经得起监督考验,否则,一旦公众对禁令执行产生了怀疑,那禁令就根本无法执行下去。

  没管好就一禁了之,这是管理部门推责

  王蕾(养犬人,爱犬cooper是她从朋友处抱养过来的,从不到3个月的幼犬一直养到至今年满5岁):

  这个禁令简直莫名其妙,不让养犬,有什么法律规定啊?再说了,我刚养犬的时候,你没禁止,现在禁止了,这不是“钓鱼”执法嘛。

  现在大的社会背景是越来越认识到动物对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在呼吁保护动物,我们怎么就对狗大开杀戒呢。我感觉这个禁令,就是把城市无法回避的养犬难题都推给了养犬人。现在我们很多城市都有限养规定,已经明确了养宠物犬的很多规范,作为管理部门,好好执行限养政策就行了,不能因为自己执行不好,就要把狗一禁了之,这就是典型的“惰政”。当对一个政策、法规执行不好的时候,管理部门不从自身找问题,不寻求长期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就直接一棍子打死,比如禁止电动车等,都是些一看就知道不可能执行下去的禁令,其实就是管理部门在推卸责任。

  宁红霞(非养犬人,支持限养,对禁养持保留态度):

  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东西,再想把它清除掉,是非常困难的。在养犬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居民生活习惯的时候,突然下令禁止,是不负责任的。这种不可能成功的禁令,完全是在推卸自己的管理责任,只会让公众质疑政府部门的执行力。

  养犬的管理确实非常困难,各方面的诉求很难平衡,但是“难管”不应成为监管部门“惰政”甚至出“恶政”的理由。相反,正因为有难度,更需要监管部门主动调整工作方法,实现监管的动态化、精细化、系统化。在自己管理不得力的情况下,随便找一个理由剥夺公众的权利,“一禁了之”的做法只会让他们更成为舆论批评的靶子。

  【补白】

  美国有“睦邻法”

  【较真】

  不文明养犬是冲突之源

  仔细阅读互相指责甚至互相谩骂的帖子,你会发现,养犬者和不养犬者真正的矛盾冲突其实不在于是否养犬上,而集中在是否能文明养犬上。部分养犬者对自身不文明行为的漠视甚至无知,缺乏公德观念,才是引发对立的真正原因。文明养犬应该做到哪些?看看下面一些做法,也许您能有所收获。

  养犬三大丑

  主人不处理宠物狗粪便

  宠物狗随地大小便这是动物难以“禁止”的本能,但是宠物犬的主人对自家宠物制造的粪便不加处理,是让其他人最为愤怒的行为。

  遛狗不拴狗链

  小区里、电梯间里、人行道上,到处可见没有拴狗链的宠物犬,有些还是体形庞大的种类,这样的行为让邻居、路人尤其是带小孩出行的人非常不满。

  早起犬吠扰人清梦

  犬吠声扰民也是让非养犬人头疼的一个问题,尤其是清晨,宠物犬们互相吠叫,扰人清梦,严重者甚至影响到邻里关系。(主笔:周明杰 素描: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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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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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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