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学生捡钱上交遭警察拒收 网友:传统美德被拒掉

2011年08月11日 10:32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告诉我们的常识,如今却受到了挑战。近日,陕西一中学生将拾得的5元钱交给警察后,却因警察叔叔不知如何处理而被退回。在路上拾得财物,究竟应该交给谁?

  拾财上交警察当不当收?

  据当地一媒体报道,陕西一中学生小杨拾得5元钱后决定交给警察,然而警察与同事商量后,因不知如何处理而将钱退回。这让小杨很困惑。她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把拾得财物交给警察,她和同学也都认为这样做很光荣。“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对此,网友“杨武陵”评论:“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就是这样慢慢被拒绝掉了!”亦有不少网友支持民警的做法:就算警察收了,他还得四处奔波去找失主,就算最后找到了,所耗费的财力物力,也远多于5元,这不劳民伤财吗?网友“孤独黑天鹅”则从专业分析:“依照民法通则,有关部门应该发招领公告,期限届满无人认领,收归国有。警察应该依法办事。”

  路上捡到钱该交给谁?

  如果在地铁、商场等公共场所捡到财物,都可以送到服务台。可要是路上捡到钱,应该怎么处理?交给谁?

  记者发现,不少网络论坛上都有过类似的讨论。网友“凉风习习”说:可能有人觉得这不合时宜,但我还是坚持,无论捡到多少钱,都应该交给警察。网友“无轨电车”的想法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同:如果是小钱,就自己用了或捐了;如果数额较大,那就交给警察找失主。

  “知天易逆天难MYX”则认为,不用捡失物,“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看到别人丢失的其他一切物品都不去捡,别人的东西就会永远放在丢失地不动,而失主也顺着自己的行走路线回去寻找,最后失主可能终会找到失物。”

  公安部门:尽量帮忙找到失主

  那么,公安部门究竟是否受理失物?所受理失物又将被怎样处理?

  曾将所拾50元递交民警的吴先生与笔者分享了他的经历:当他拨打110后,工作人员询问了他当时所在的地点,5分钟后,附近的民警前来。在登记了相关信息后,将失物领走。110接线员还告诉他,如果拾到失物,亦可以递交给附近派出所。

  上海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告知笔者,目前国内尚无专门的失物招领渠道,如果市民交来失物,在进行登记后,警方会根据失物的线索追查、联系失主。如果没有相关线索,警方也会通过其他途径,如媒体、微博等发布相关招领告知。“只要市民交过来,我们一定会处理,尽量帮忙找到失主。如果失物上无线索,也没有人认领,则作为无主物登记入库,经过一定时间后仍然无人认领,则上交国库。”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6个月仅仅是物品由国家占有,如果是实体物品,在无人认领的情况下,过20年才正式收归国有。”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老师补充说明,当失主得知自己所失物品丢失且已被收归国库后,可以在2年内申请诉讼追回物品。

  “民警拒绝失物的做法不合适。”姚军评价,“从法律上来说,警察无权将一个人的失物交给另一个人处理;而从道德上来说,原本拾金不昧的行为反而送交无门,警察不受理的做法不利于中学生道德观的健康成长。”他建议,如果数额小,追查成本高,有关部门可以考虑成立相关公益性基金,以解决所拾无主金钱不便处理的尴尬局面。(实习生 余茜)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