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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被“绑架” 不少灵活就业者叫苦不迭(2)

2011年08月15日 16:4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社保缴费额“三级跳”后,广州灵活就业者

  养老保险每月要交672.6元

  缴费现状

  以广州的情况为例,今年1月份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由3%恢复为4%;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由0.4%恢复为第一、二、三类行业分别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比例缴费。

  据了解,3月份社保缴费的调整是因为统计部门公布了2009年度广东省“社平工资”数据,这一数据原本应该在2010年7月之前公布,实际上是2010年的正常年度调整延迟到今年3月份。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2759元上升到3030元(广东省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养老保险增加了54.2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780元调整为4101元(广州市2009年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医疗保险增加了12.8元。

  7月份社保缴费的增加是因为统计部门公布了2010年度广东省“社平工资”数据,社保缴费基数进行正常调整。根据这一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3030元调整为3363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4101元调整为4541元。按照这个说法,仅以今年7月份的养老保险费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全部由个人缴纳(缴纳缴费基数的20%),即3363元×20%=672.6元,这还不包括医疗保险等。

  灵活就业者有望“六折”缴费

  据称,国家和广东省正在研究相关减负政策

  权威释疑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1月是提高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此前为应对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而实施的临时减负优惠政策终止;3月是调整缴费基数,当时2009年度广东省‘社平工资’推迟到今年才发布;7月是再次调整缴费基数,是由于2010年广东省‘社平工资’发布。”

  该负责人补充说,养老金缴费额度实际上提高了两次,第一次调整仅仅涉及医疗保险。

  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包括缴费基数和费率都是由国家制定的,要改变缴费基数和费率,并不是广州市就能决定的。

  不过,该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李程向记者透露,他们早已关注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负担较重的问题,市人大、政协等部门也提出过意见。

  目前,国家人社部正在制定《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也正在制定该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看看能否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设定为“社平工资”的60%,即将现有的缴费额打“六折”,从而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应按财务状况灵活选择缴费

  有的省已实施60%、80%等几档缴费基数

  专家呼吁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应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本就不富裕,针对他们的社保政策应该是“保基本,可持续”。人社部提出“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翻番的“工资倍增计划”,即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以上、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

  一方面,这对有固定工作的职工来说,是诱人的“钱景”。但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中有的人是零就业、零收入,靠“老本”吃饭,工资倍增,增不到他们头上;另一方面,工资倍增也就意味着“社平工资”也倍增,社保缴费要逐年上涨,对于一个没有工资可拿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的社保费要跟有工资可拿的职工去“看齐”,这在实操中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有不少灵活就业人员面对不断高企的社保费大呼“顶不顺”。

  社保问题专家、“我要社保网”负责人余清泉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目前全国各省的灵活就业者都面临着这个缴费难题,有的省份已研究实行60%、80%几档缴费基数,让参保人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来灵活选择。余清泉认为:“我省的情况确实有可调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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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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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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