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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后遗症凸显社会悲哀:功利性成现代生活主导(5)

2011年09月13日 09: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爱心如何搀扶

  “如果一次或几次不当的判决,就是见义而不为的全部理由,只能证明社会的道德基础本来就不堪一击。即使没有以前的错判,你也未必打算出手。”

  周菊贞老人仍会每日走过宿舍区边上的菜市场,不断遇到那些相熟的商贩和街坊,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那一天早晨的亲历者。但她和孩子们早已达成了共识,“不想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事情已经这样了,过去就过去吧。”她说。

  忧及自己,同样已经87岁高龄的老人不知道,如果有一天,自己摔倒在地上,别人敢不敢伸手去扶一把。想来想去,她坚决写下了一纸免责声明,让女儿也在上面签字,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责。”

  这会搀扶起爱心吗?在律师看来,这显然不是上策。

  顾骏说,我们固然不能对彭宇案“以讹传讹”,放大“救助者恐慌症”,但不能不承认,“彭宇案”已成判例,即便在中国判例不进入法律,但至少对相似案件的审理,会有参照意义。

  “所以哪怕只有一个‘恩将仇报’的老人,哪怕只有一个救助者在证据不明的情况下被判承担责任,也足以导致大家内心纠结。”

  顾骏认为,这实质是转型期环境中,传统的道德义务和现代的法律权利发生了碰撞:个人如何在履行自我认同的道德义务时,保护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避免遭受误伤?

  也有人在试图通过其他尝试去破解这个难题。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教授谈方在今年3月5日倡导设立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

  “不管是谁,你见到有老人摔倒你大胆去搀扶,由此引发的官司,我们律师免费帮你打,你如果真败诉了,我们给你赔偿。”谈方说,基金成立的半年来,已经募集到4万多元的捐款,60多位律师参与其中,至今已经接触过三起类似案件。但让谈方没有想到的是,“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半年仅成功援助了一起,发放了508元。其余的两起当事人最终都放弃了法律维权。

  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认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律和社会救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类似彭宇案等,毕竟只是小概率事件。

  “如果一次或几次不当的判决,就是见义而不为的全部理由,只能证明社会的道德基础本来就不堪一击。”他说,“如果这样的风险概率就足以阻止你伸手救人一命,则即使没有以前的错判,你也未必打算出手。”

  “是时候反思我们的良知本身了。”顾骏呼吁。(记者 石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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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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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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