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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穿越公路摔倒无人扶 事发处曾有好人被诬陷(2)

2011年09月16日 04:29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他们犹豫

  找到证人路人才敢扶

  案例:2011年9月14日下午2点左右,一位八旬老婆婆摔倒在昆明市麻园农贸市场门前路上,不少路人驻足围观却一直无人敢上前搀扶。热心的许女士见此情景实在不忍,决定上前搀扶老人,但是做好事,也有顾虑,于是许女士找了站在旁边的两个小伙,对他们说:“你们帮我看着,你们给我证明,我去扶她起来。”搀扶老人,是做好事,许女士为什么要找来证人呢?“当然要人来证明了,我怕她(摔倒的老人)说是我把她整倒的。”

  网友“GV拉拉”:“明哲保身”才是硬道理。只有在确保自己利益不会受损的情况下,他才会出手。

  他们不愿

  老人摔倒无人扶身亡

  案例: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家属说当时哪怕有人帮他翻个身,老人或许都不至于死。

  网友“信服一辈子”:“彭宇案”告诉大家扶人做好事,除了要成被告上法院,还要赔钱。就算我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儿。

  声音

  要扶老人先扶道德

  路遇老年人跌倒怎么办?6日,卫生部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扶起跌倒老人提供了技术指导。但有人担忧,受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影响,现在大家焦虑的不是“怎么扶”,而是“扶不扶”。

  “当今社会真正缺失的是公德与诚信”、“跌倒的不是老人,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人与人的信任,以及法律的公信力。不能重建社会诚信,再多的《指南》也扶不起跌倒的老人。”有网友直言,在扶起跌倒老人之前,社会要先扶起的是“跌倒”的道德和扭曲的社会价值观。有人曾建议说,给予诬陷者重罚,狠杀做好事反被诬陷的不正之风。然而,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却是远远不够的。要扶起老人,更多则是需要依靠路人的良心、靠摔倒老人的良心和整个社会的良心。

  重庆市委党校教授刘开寿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的焦虑可以理解,但做好事反被诬毕竟是个别现象,大家不能因此就不再愿意做好事。

  但不可否认的是,“彭宇案”和“许云鹤案”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面对近八成网友(见图)“拒绝或不确定”的态度,刘开寿说,相比公布的《指南》,唤起民众的爱心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事情面前,我们的爱心不能丢!”

  那如何保障这种爱心不被利用呢?刘开寿认为,应在法律上为好心人提供足够的保障。“某些法庭在审理‘做好事反被诬’时的做法值得商榷”。他建议应该严格按照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即诬陷者在索取经济赔偿时必须提供有力证据),让做好事者“无后顾之忧”。

  最后,刘开寿也希望老年人及其子女都应该端正心态,“别让个别老人的做法,使整个老年群体蒙羞。

  链接

  彭宇案 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

  2006年11月20日,南京水西门广场83路公交车站上一老太跌倒在地,正下车的彭宇上前搀扶,并陪送受伤徐老太至医院,事后老太称是彭宇造成她倒地后果,诉至法院后彭宇成为被告。彭宇极辩自己未冲撞老太,上前搀扶只是做好事。法院一审后判决双方均无过错,但仍要彭宇适当补偿赔款45876.6元,即承担老太十来万块医药费的40%,彭宇不服上诉。后在上级法院关注下,二审时“和解”、撤诉,据说双方都“满意”,但彭宇最后赔没赔钱、赔了多少钱,均未向社会公布,彭宇后亦离开南京。

  有人评论说,“彭宇案”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彭宇赔了钱,也让社会输掉了道德和正义。

  本版稿件由记者 杨玺 实习生 高亮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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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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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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