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6岁女童在幼儿园被烫伤 家长索赔2月未果

2011年10月19日 18: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岁女童在幼儿园被烫伤家长索赔2月未果
被烫伤的女孩媛媛 崔颜锋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长春10月19日电 (记者 崔颜锋)长春6岁女童媛媛(化名)在午餐时,与端着热水的的老师相撞,导致头部、颈部等大面积烫伤。面对红肿、蜕皮的皮肤,媛媛不时地问妈妈“我啥时能好啊?”

  女童烫伤:全身接近40%红肿

  媛媛的母亲张女士19日告诉记者,孩子是在去年3月进入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附近的国际幼稚园的。7月4日,她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后便去上班,中午的时候,接到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称媛媛受伤已经住院,她立即赶往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当她赶到医院后,看到的情景差点让她崩溃。赵女士回忆,当时孩子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不时地低声哭喊着,胸部、脸部、颈部都已经被大大小小的水泡所覆盖。

  受伤原因:与老师相撞热水袭身

  随后,学校的一名老师介绍了媛媛受伤的原因。原来当天媛媛在幼儿园吃过午饭后,准备将碗筷送入厨房,这时与端着热水从厨房走出来的老师相撞在一起,热水一下子泼在媛媛身上,结果被烫伤。经医生鉴定:热液烧伤达10%。

  经过20余天的治疗,媛媛在7月25日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家中继续治疗。张女士说,媛媛以前是一个十分活泼、好动的小女孩,自从出事后,变得十分内向。出院后,媛媛经常向她询问什么时候她的伤能治好。孩子每次问,都惹得他们夫妇暗暗哭泣。

  索赔未果:家长欲法律维权

  19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幼儿园。但门口值班人员称园长不在,无法接受媒体的采访。

  张女士说,媛媛出事后,幼儿园处理此事的态度让她很不满意,在10月13日,幼儿园答应一次性给2万元钱作为烫伤补偿,今后就不管了。张女士认为,钱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问题是孩子的康复至今无法保障,让孩子能尽早入学是家长的心愿,如今孩子的病情还不稳定,还需要二次治疗,幼儿园不能拿钱便算无责了。

  为此,张女士表示,如果幼儿园不能给她家一个合理的说法,她打算走法律程序为孩子维权。(完)

分享按钮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