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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小悦悦事件”折射公民道德教育缺失(2)

2011年10月27日 07: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青年报:在我国,公民教育的必要性有哪些具体体现?

  檀传宝:我国社会现在提出的每一个口号都与公民教育有关,如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都是针对需要建立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社会领域和突出问题。尤其是针对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等,各级政府维稳成本非常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贯彻新的发展思路。

  我国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文本很全,但要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有严格意义上的执法者、用法者。同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如果公民素养不能同步提升,没有辅以合适的公民教育的话,那么改革的道路是充满风险的。公民教育的必要性,可以从观察公民生活的现状得出答案,比如在老百姓中,有的人的生活态度就是两个极端:平时很沉默,就算是一些问题影响到自己都不声张,认为是“公家的事”,与己无关,只做“顺民”。而一旦出现某些契机,愤怒、不满和不安情绪就立即暴露出来,犹如火山喷发,这时,曾经的“顺民”很可能演化成“暴民”,以伤害自己、伤害社会的方式进行某些所谓的权利诉求,而缺少现代公民的理性思维、维权智慧和程序正义的起码意识。这些现象就是公民教育不够的产物和直接后果,值得深思。

  中国青年报:有媒体报道,一个老太太多次参加听证会,已经成为听证专业户,凡事都投赞成票,被怀疑是政府请的“托儿”。听证会上公民意识的缺乏,是不是也和公民教育的缺失有关?

  檀传宝:老太太主动参与公共生活是值得肯定的,但她在参与过程中没有批判性,没有行使必要的公民权利和表达质疑精神,在维护公众参与权、知情权方面没有自己的贡献,令人遗憾。

  真正的权利意识不是鼓吹一个人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或者只强调自身权利而忽略他人权利,实际上,张扬权利意识,必然要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同时,在民主和法治的社会框架下合理维护每个人的权利,才是题中应有之义。

  健康的权利意识意味着对绝对权力的否定和对政府决策的民主监督。但是,仅仅有社会管理形式上的监督还不够,要对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理性思维、监督能力等基本素养进行培育,头脑简单、形式主义的“举手派”也是公民教育缺失的体现。

  中国青年报:目前,微博已成为反映各种诉求的热门渠道,您怎样看待微博与公民教育的关系?

  檀传宝:现在,在微博上,社会生活中的“小辫子”常常被揪出来,如果揭露的是真的,某些错误因此得以矫正的话,那么微博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积极力量。

  发微博的人也要有公民素养,既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又要勇于承认接纳别人。一个民主的社会一定是宽容的社会,有不同声音存在才是一个良好的舆论生态,我们不需要以对方不存在的方式证明自己胜利。

  网络生活好像是虚拟的,但却更真实地表现了实际生活。在网络上议论政治话题的时候,对政治生活没有起码的经验和了解,同样也会犯错误。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公民教育应该怎样开展?

  檀传宝:从一个公民教育研究者的角度来讲,我们当然希望在公民素养培育上尽快予以改进。从教育的战略上讲,我们不希望老被现实追着屁股跑,我们的教育政策应该有适度的前瞻性,我们真诚呼吁在现实中实事求是地承认公民教育的必要性,并广泛开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民教育。

  为此,我建议,积极主动地确立公民教育国家政策,学校的公民教育和社会上的公民教育应予以配合,互相支持。学校的公民教育除了直接开课外,还要在学校生活里全面体现。让校园生活中有一个呵护权利、鼓励协商、充满民主氛围的环境十分重要,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公民人格。在某种意义上说,对校园生活的改造甚至比专门开课更重要。本报记者 桂杰 实习生 艾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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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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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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