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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贴“防扒十条”遭小偷恐吓 坚持贴条警示乘客

2011年12月06日 14:09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司机贴“防扒十条”遭小偷恐吓坚持贴条警示乘客
    贴在车厢里的“防扒十条”被画得乱七八糟,小偷还给石柱留下了一封恐吓信。记者 张路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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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一汽巴士公司四分公司145路队驾驶员石柱是市公交集团“百佳驾驶员”,还是一汽巴士的“出产标兵”,多次获得“见义勇为奖”。今年8月份,他总结出“防扒十条”,成功避免了多起扒窃,常有乘客来公司感谢他。临近年末,小偷又开始活跃,为了提醒乘客注意钱财,他将“防扒十条”打印出来贴在车厢里。前晚9点,他在车厢里发现“防扒十条”被人用红色颜料乱涂乱画,一个座位上还留有一封恐吓信,上面写道“你断我财路,有你好看”。

  “防扒十条”面目全非

  前晚9点多,石柱驾驶145路车回到骏逸江南终点站准备下班。打扫清洁时,他发现三天前贴在车厢内的“防扒十条”,被人用红色颜料乱涂乱画,后排座位上还留有恐吓信,上面写着“你断我财路,有你好看”。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了被人乱涂乱画的“防扒十条”,红色划痕多达20多条,覆盖了整张纸。“当时还有一股漆味,现在已经很淡了。”石柱说,恐吓信是叠好的,放在座位上。如果不是他打扫清洁,不会发现的。由于145路是无人售票线路,他也无法确定涂鸦“防扒十条”和放恐吓信的时间,更不清楚是谁所为。

  疑因阻止扒窃遭报复

  石柱说,他怀疑是小偷所为,11月30日,他曾阻击了一起偷窃行为。当天下午5点40分,他驾驶145路公交车从上清寺到人和。发车后,他从后视镜发现车厢中间有一名乘坐在座位上打瞌睡。车行驶至加州百合园路段时,他突然看到一个小偷正准备对该乘客的包下手,便立即踩了急刹车,将乘客吓醒。随后,石柱提醒全车乘客注意身上的财物。

  “当时公交车马上到站,那名小偷下车时盯了我一眼,还说让我小心点。”石柱说,他今年37岁,在145路公交车上开车已经有8年了,只要看到扒窃,他都会阻止,没少挨过小偷的语言威胁,但从不畏惧。

  南岸警方已介入调查

  市一汽巴士公司四分公司书记李刚说,石柱是市公交集团“百佳驾驶员”,还是一汽巴士的“出产标兵”,多次获得“见义勇为奖”。今年8月份,石柱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防扒十条”,成功制止了多起公交扒窃,经常有乘客到公司登门致谢。

  石柱说,临近年末,很多民工开始返家,而且145路起点站是华庭汽贸城,起点站周边有很多民工,为了让他们乘坐安全,12月2日,他将“防扒十条”打印出来,贴在公交车厢里,没有想到才贴出没两天,就被人恶意涂鸦。

  “我还会继续贴,不怕他们恐吓。”石柱说,他已经向终点站附近的南岸区交巡警报了警。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新闻链接

  开公交车 谨记“防扒十条”

  1突然报站,乘客会看路边和注意自己的包,有效阻止行窃;

  2急踩刹车,乘客的包会随着惯性移动,有效阻止行窃;

  3发现小偷盯上乘客,没话找话与乘客打招呼;

  4停车故意找正被扒的乘客补票;

  5发现小偷正要下手,提高嗓门多次提醒乘客带好物品往里走;

  6多提醒乘客扶好站好;

  7在没有老弱病残孕的乘客时,提醒乘客给老弱病残孕让座;

  8发现小偷正下手突然多次按喇叭;

  9乘客上车时已打卡要求再出示IC卡;

  10提醒被小偷下手的乘客反复打卡或投币。

  律师说法

  写恐吓信

  要被拘留并处罚款

  昨天,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称,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写恐吓信威胁他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威胁者一旦被警方抓获,将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的罚款。(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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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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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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