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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头顶警灯挂牌“治安亭” 城管责令其整改

2011年12月14日 10:49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小卖部头顶警灯挂牌“治安亭”城管责令其整改
简易治安亭已被人改成小卖部。 刘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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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万家丽路与朝晖路交会处,一个银色铁皮房挂着“治安亭”的牌子,房顶装着红色警灯;可走近一看,里面的景象让人颇为不解:“治安亭”没有执勤的保安,只有报纸、零食和一名售货员。

  城管部门说,治安亭是市民遇险求救的场所,不允许挪作他用。

  昨日(13日),市民贺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高双湖小区万家丽路与朝晖路交会路口一治安亭变成了小卖部,“太不像话了。”

  家住高桥财富大厦的贺先生说,他每天上下班都会经过这个路口,“这个治安亭曾空置过一段时间,近期我再注意时,发现它变成了小卖部。”贺先生说,治安亭应该是维持治安的场所,改建成小卖部很不规范。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贺先生所说的治安亭。记者在现场看到,3平方米大小的简易治安亭已被人改成小卖部,里面报刊、酒水、零食、槟榔一应俱全。小卖部房顶有一个警灯,正面还印有“治安亭”三个字。店内售货员说,小卖部是向小区租的,11月13日开始营业,主要卖报纸,槟榔,零食,酒水等。“开张才一个月,最近天气又冷,生意一般。”

  随后,记者找到高双湖小区物业办公室主任刘建忠。他说,“为加强小区安全,今年5月份在该路口加装了护栏,并在以西100米的小区主路口处修建了新的治安亭,这个老治安亭便闲置了。”刘建忠解释,为了合理利用资源,小区将老治安亭租给小区住户开报刊亭,“能方便小区住户阅报,每年收取租金6000块,还能创收。”

  刘建忠说,签合同时小区注明治安亭只能用于卖报,但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卖零食饮料等,而且出租时考虑不周全,没有清理警灯及治安亭的招牌。“我们已给出整改意见,立即进行清理。”昨日中午,在刘建忠的督促下,小区工作人员当场卸下了治安亭上的警灯,同时刮掉了“治安亭”三个字。

  高桥城管中队中队长李玉说,治安亭属于高双湖小区管理,其性质为维护治安的必要场所,也是住户遇险求救的地方,坚决不允许挪作他用。“中队发现治安亭改成小卖部后,已多次责令小区尽快做出整改,下周前应恢复治安亭原有使用性质,否则将进行拆除。”李玉说。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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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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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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