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绵阳1月5日电 (周洪攀)“合同都终止一年多了,耕地却一直都没有回填,我们今年怎么种地啊!”记者近日接到四川省江油市龙凤镇顺江村二社群众举报,称当地一吴姓沙老板以灾后重建需求沙石为由,在河滩及临近的耕地里大肆采沙。而今,被开挖过的耕地一直未回填,致使土地无法耕种。
在顺江村二社的河滩前,一家名为“李家渡沙石场”的取沙工地正在施工,大型装卸车还在不断地进进出出。在靠近沙场一片被开挖过的耕地内,到处都是大坑小凼,凸出的地方已经长满了高低不齐的野草。“你看看,耕地就这样被毁了。”该社村民严玉贵告诉记者。
据当地村民们反映,2000年,为了有效利用闲置的河滩地,江油市国土局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对该村近500亩河滩进行整理。二社有80亩整理后的土地因没有表层土,而没有分配下来进行耕种。“灾后重建中,本社的吴某以需求沙石为名,到河滩地里取沙。”严玉贵说。
“当时河堤上还种有一大片桉树。现在被沙老板全部挖完了,只剩下最后一根还孤零零地立在那里。”村民高运茂大爷说,吴某不仅在河滩地取沙,还将手伸到整理后未铺表层土的土地上。
“现在,河滩地被毁了,连附近的耕地也跟着遭殃。”高大爷告诉记者,曾经有村民阻止,但遭到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的殴打。
据了解,在灾后重建中,经龙凤镇人民政府申请,江油市人民政府同意在顺江村二社设立采沙点,要求2010年12月31日采沙完毕后对其进行回填。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为何耕地回填却迟迟没有动静呢?
“由于江油市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合同,我们不便于进行监管。”江油市国土局监察大队长曹忠如是告诉记者。
据曹忠介绍,按照当地政府与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合同的约定,2010年12月31日采沙结束后,将用新修的龙凤电站弃土对土地进行回填。2011年3月,监察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向龙凤镇下发了限期回填土地的公函。“虽然国土执法属于我们的职责,但双方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我们不便于对其进行执法,只能通过公函的方式进行督促。” 曹忠告诉记者。
“合同期满后,我们也对沙老板进行过督促。但是我们没有执法权,只有报请国土局执法大队进行执法。”龙凤镇分管国土的副镇长姜华兴告诉记者,当地政府与土地整理中心签订的合同2010年12月31日期满,但当时重建还没完成,群众仍然需要沙石。因此,政府将采沙时间延续到2011年3月。
“3月份后,吴某未按照约定进行回填,我们专门找其进行了协商。”姜华兴说,近段时间,当地政府多次到现场进行督促,并报请了国土局执法大队。“2011年12月31日前,一定能对这些开挖的土地进行回填。”
今天,当记者再次来到顺江村二社,河堤边的沙场依然正在施工,大坑小凼的土地仍然“千疮百孔”。开挖令发出容易,为何收尾工作却这么难?本网将继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