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查获八名非法入境“出嫁”女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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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九江查获八名非法入境“出嫁”女性
2009年06月22日 14: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南昌六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张见悦 段长征)二十二日,记者从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该局近日在辖区内查获八名非法偷渡入境年轻女性,八人分别从中越、中缅边境徒步越境后,辗转至内地偏远地区“出嫁”落脚。警方提醒当地居民,谨防遇“骗婚”破财。

  九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黄晓明副处长对中新社记者称,八名非法入境者中,五人为越南籍人,三人为缅甸籍人,均为女性,年龄在二十五岁至四十岁之间。经审查,她们是沿着中越、中缅边境地区人迹罕至的道路,徒步非法进入中国境内。

  黄晓明介绍,八名非法入境者辗转进入江西九江后,均选择九江偏远的“穷乡僻壤” 都昌、湖口、九江三县,与当地人“结婚”寻求落脚,有的还收取数千元至两万元人民币不等“彩礼”。

  据了解,八人中除一名越南籍女性有身份证件外,其余七人均无护照和任何身份证明,其中六人在九江非法滞留已达数月至一年多,另外两名越南籍女性刚到九江,即被查获。此外,其中一位越南籍女性与当地人“结婚 ”(实为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名小孩。

  黄晓明提醒,目前非法入境外国女性多有“骗婚”现象,这些人与当地人“结婚”收取“彩礼”后,同居两三个月,便借故离开,随后消失的无踪无影。

  警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三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这八名非法入境者,四人已被遣送出境回原国,另外四人审讯后也将会被择机遣送出境。

  另据了解,九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从五月底至八月中旬,开展为期二个半月的打击“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三非人员专项整治行动。

  黄晓明警官表示,对清查出来的非法居留两个月以上和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将被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限制其再次入境。(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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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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