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1日,太原市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61岁的赵万春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后捅死两任邻居。其中一人身中十余刀,另一人身中三十余刀。赵万春到底与他们有什么仇恨?11月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回放
连杀两任邻居
今年7月11日上午9时许,家住省城双塔西街的刘老太交完有线电视费步行回家。
正当刘老太打开房门、准备进屋时,背后突然挨了一刀。刘老太下意识地回头,结果头部又被砍一刀。情急之下,刘老太逃进了卧室,赵万春则紧跟着进了屋,对屋内刘老太的儿媳牛某、亲家老牛一通乱砍。牛某被捅十余刀,当场死亡。刘老太、老牛受轻伤。
逃离现场后,赵万春又驾车来到了半坡西街一栋单元楼。在5层住户武某门口,他将装在饮料瓶中的汽油倒出后点燃,闻讯赶回的武某在二层楼梯处与赵万春相遇。正在打电话的武某来不及反应就被捅了三十余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杀害的两位女性,都曾是赵万春的邻居。对于案件的起因,公诉书的表述十分简单:“赵万春怀疑刘某及其家人偷盗其家中的财物”、“怀疑武某及其家人对其进行骚扰”。
其人其事
匪夷所思的起因
说起赵万春,很多媒体人或许并不陌生。2007年9月,赵万春将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告上法庭。起因是“怀疑有人盗窃自己的财物,怀疑自己的电话被窃听……”赵万春曾为此多次报案,但公安机关却没有查出有外人入侵的情况,赵万春据此认定公安机关不作为。开庭前,赵万春将这一消息通知了省城数家媒体。
当年开庭时,赵万春穿戴整齐,很斯文的模样。他向法庭提起的请求是,判令迎泽分局在驻地和单位澄清事实真相,赔偿各项损失1分钱。因为赵万春的请求超出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范畴,他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后来又经过二审,最终以赵万春撤诉作罢。
后来,赵万春因家庭变故,搬到了半坡西街。他说自己间断性地听到楼上有人敲击地板,这种声音一直从这个屋跟到另一个屋,于是认为这是楼上的武某故意骚扰自己。11月5日的法庭上,戴着械具的赵万春多次大声说:“人是我杀的,我是为了阻止他们‘犯罪’。”
逝者镜头
两个破碎的家庭
31岁的牛某,有一个现役军官的丈夫和一个3岁的儿子。由于丈夫长期在外工作,牛某常年与公婆和儿子生活在一起。邻居们说,牛某是个性格温顺的女子,55岁的刘老太更是为人和善。牛某死后,孩子时常缠着奶奶要妈妈。
36岁的武某有一个12岁的女儿、深爱她的丈夫和年逾古稀的父母。武某去世后,懂事的女儿从来不在大人面前掉泪,她害怕惹得姥姥姥爷伤心。武某的母亲每天早上,总会一边擦灶台一边唠叨:“你怎么就走了呢,妈还等你伺候呢。”
法庭上,牛某、武某两家分别提出了80余万、51万余元的赔偿请求。至于赵万春所说的“盗窃、骚扰”一事,赵万春当庭表示“自己并没有亲眼看到,就是觉得是他们干的。”而受害人家属则表示,根本没有此事。
庭审现场
他大喊自己没病
案发前,赵万春曾逢人就说,自己被骚扰、被监听、被跟踪。为此,他还印制了大量传单,逢人就发、见门就贴。他甚至还杀了自己养了多年的狼狗并挂在家中,称是“为了警告那些想伤害他的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列举了上述种种事情,希望法庭准许对赵万春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对此,原告代理人也提出了证明赵万春作案时“思维缜密、清晰”的细节。比如:案发前曾写下遗嘱;在第一现场作案时,将车头朝外停靠以便顺利逃离;离开第一案发现场后,驾车到达第二现场,路上没有任何违章记录等。
法庭上,带着械具的赵万春多次大声说:“人是我杀的,我是为了阻止他们‘犯罪’。”对于辩护律师的精神鉴定要求,赵万春并不领情。他甚至大声说:“不用做鉴定,我不是精神病!”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郭卫艳 实习生 温永强)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