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为教训超市将鱼饵放入腐乳谎称投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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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为教训超市将鱼饵放入腐乳谎称投毒
2009年12月22日 11:49 来源:福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张某上网看到一些网民对某超市的批评帖子,深有同感,竟然用虚假投毒的方式教训某超市。21日,张某站在鼓楼法院刑事审判厅的被告人席上。

  他涉嫌的罪名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在21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今年6月15日在福州某超市虚假投毒,引起顾客恐慌,并为此导致警方出动警力30余人。因张某的虚假投毒,某超市下架部分熟食等食品进行封存,致企业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对于公诉机关陈述其犯罪事实的经过,张某全部接受。原来,张某从外地来榕打工,6月15日,他到某超市购买一些食品后就带着所购物品到网吧上网。

  百无聊赖时,张某在电脑中输入了超市购物袋上的超市网站网址,看到一些顾客批评超市服务态度和质量的帖子。张某对这些帖子深有同感,他突发奇想,准备教训一下某超市。

  当天下午,张某往购买的腐乳瓶内放入一些以前购买的鱼饵,随后乘车返回某超市,将掺了鱼饵的腐乳放回货架。离开后,他用异地移动电话卡拨打超市服务热线,声称看见有人在超市食品里投了老鼠药。

  他还担心超市找不到,十几分钟后又再次打电话告知问题腐乳的范围。等超市找到问题腐乳时,他还故意留下另外“两个有毒食品”不说。

  面对法庭的讯问,张某表示当时他并不在现场,没想到他的行为会引起这么大的动静。张某称,他只想教训一下超市,根本没有其他想法。

  庭审后,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电话录音表明张某确实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完全是一时的情绪化行为。尽管如此,一旦罪名成立,张某还是将面临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整个审理过程,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辩解,直到最后陈述时,他才表示,因其欠缺法律知识,年少无知,且是初犯,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21日,公诉机关向法庭建议的量刑范围为一年到一年半。(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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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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