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为牟利购火车票将认定为“倒票既遂”——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北京规定为牟利购火车票将认定为“倒票既遂”
2010年01月15日 03:1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过一年调研,近日制定了《关于审理倒卖车票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并下发所辖铁路基层法院。“意见”就票贩尚未售出火车票定性、预约式与囤积式两个倒票方式的区分等问题,规范了北京两级铁路法院审理倒卖车票案件尺度。

  “意见”解决了目前审理倒卖车票案件中存在的诸多争议性问题,其中肯定以牟利为目的的购票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既遂;明确预约式倒卖构成倒卖车票罪,但应与囤积式倒卖在量刑上适当区别;同时还确定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不应计入非法获利的数额。

  据了解,此前这些争议性问题由于缺少法律规范和必要指导,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致使法律适用不均衡。“意见”制定则针对现阶段倒卖车票案件中存有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工作思路。(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王鼎)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