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2月24日电(记者 柴燕菲 通讯员 王先富 李如省)“被告人王菊凤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3日,被外界称为“台州吴英”的原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被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当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这个曾一度在台州名声显赫的时尚“女能人”,呆了几分钟后,“咣当”一声昏倒在地……
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台州,“女能人”王菊凤算得上是一个风云人物。在这起台州迄今为止最大的非法集资案背后,无论是“女能人”本人的表演,还是圈钱“中间人”无奈的表白,或是被害人荒唐的要求,都有留给旁观者深深反思和回味的价值。
听到判决,她昏过去;醒来后,表示不上诉
“女能人”的法庭陈述有许多令人回味的关键词:我付的利息超过本金、我不想解释、由法官处理、我不上诉、我想争一口气……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的起诉书有24页,长达1万余字。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王菊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了她与台州市政府领导、市领导亲戚合伙做生意的假象,虚构投资铁路、环保、市政府采购等项目,非法集资4.7亿余元。这些钱大部分被用来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挥霍与“六合彩”赌博。其中,赌博累计输掉2703万元。至案发,造成损失1.28亿元。
庭审中,王菊凤对被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含糊其辞或不作正面回答。她说话声音轻如蚊吟,法警调整了话筒,她还是把声音压得很轻,记者坐在第一排旁听,依然感觉很费力。
对1.28亿元“亏空”的去向、用途等焦点问题,她被问急了就说,“细节问题,我不想解释,也无法解释,反正已讲不清楚了,随便你们定(什么罪)好了。”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中,她只说了一句话——由法官处理。
她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菊凤与陈文敏、童某等人的资金往来数额不清,对王菊凤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数额未查清。仅凭银行往来账目和借条来认定集资数额,系以偏盖全。起诉书指控的损失数额,大部分是用于归还借款利息,少部分投资兰鑫酒店等。
关于辩护人提出银行往来和借条、欠条并不能全面反映本案的借款和欠款数额,若扣除被告人王菊凤用现金支付被害人部分,本案损失数额远低于1.2亿元的意见,法院认为,经查,非法集资及损失数额的认定,是根据银行往来和借条、欠条等书面证据,并结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综合作出认定。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一审宣判时,等昏过去的王菊凤清醒后,审判长问她是否上诉?她的回答出人意料:我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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