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重点监管房产、劳务等中介服务——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上海将重点监管房产、劳务等中介服务
2010年02月25日 17: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2月25日电(张璐嘉)在今天举行的例行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表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培育一批知名、有信誉、竞争力强的中介服务品牌机构,并在2015年,把上海中介服务业门类拓展到70个以上,从业人员增加到65万人以上,重点领域相关行业的增加值或营业收入保持每年20%左右的增长速度。

  陈学军表示,上海中介服务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目前有64个门类,从业人员近50万。但与国内部分大城市相比,上海中介服务业在企业活力、体制创新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尚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相比,在规模总量、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有差距明显。因此上海有关部门于2010年2月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部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要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政策,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凡是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业,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价质相符。同时《若干意见》要建立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行人员的信用档案,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此次出台的文件还特别强调了要重点加强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经纪、劳务中介等行业的监管,将采取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经济处罚以及行业禁入等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