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色魔”强奸多名幼女被判无期——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七旬“色魔”强奸多名幼女被判无期
2010年02月26日 12:21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重庆一七旬“色魔”以给几元零花钱为诱饵,先后将六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今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陈朝友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陈朝友,男,1940年12月19日出生于重庆市丰都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自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案发时止,陈朝友先后12次以给1元至10元不等的零花钱为诱饵,将万某某、秦某某、万某、陈某、陈某某、廖某某等6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其中数名被害人为留守儿童,其父母均在外地打工,跟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朝友以给予钱财为诱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数字记者 阙影、通讯员杨君相 杨军)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