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贩婴案庭审:嫌犯“月子”期间仍贩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全国最大贩婴案庭审:嫌犯“月子”期间仍贩婴
2010年03月05日 16:32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3日—4日,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连续开庭审理2009年公安部督办的全国最大一起贩婴案。喻立香等23名被告人被指控在4年内拐卖49名婴儿。2009年6月11日,这个由夫妻、姐妹、情人、母女织成的家族式贩婴团伙土崩瓦解。

  检方指控,喻立香等23人以盈利为目的,收买、拐卖、接送、中转儿童,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

  核心犯罪嫌疑人“月子”期间仍贩婴

  3日上午8时许,武汉铁路运输中院法庭门前,23名统一身着武铁看守所囚服的被告人陆续被押解下车。进入法庭,被告人两两被拷在一起,分成两排聆听宣读起诉书,13名法警将他们围在中间。法庭内两侧的两个显示器上,对庭审现场进行多角度直播。4名律师出庭为23名被告人辩护,其中3人是法庭指派的辩护律师。

  公诉人席上,案卷堆了一尺多高。9时整,庭审正式开始,由肖知选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从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这个贩婴团伙先后在云南省师宗县等处购买婴儿,贩卖至河北省涉县,先后贩卖婴儿49人,其中男婴8人。男婴售价大多在2万至4万元,女婴售价大多在8000元至2万元。

  其中,被告人喻立香参与拐卖儿童31名,被告人杜明花参与拐卖儿童29名,被告人喻小芬参与拐卖儿童19名,被告人杨刚田、李璐参与拐卖儿童10名,被告人刘乔关参与拐卖儿童9名,被告人龚绕才、俞东丽、饶玉焕参与拐卖儿童8名……而喻立香、龚绕才、宋春华还造成一名女婴死亡。检方指控,喻立香等23人以盈利为目的,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团伙成员之一田爱学还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于被告人多达23人,且犯罪事实多达37笔,直至上午10时,起诉书才宣读完毕。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这个贩婴团伙先后在云南省师宗县等处购买婴儿,拐卖至河北省涉县。2009年5月31日,昆明至武昌的K110次列车到达武昌火车站。在出站口,民警盘查发现妇女赵某怀抱的未满月女婴,系从云南花6000元“购买”,准备卖到河北。6月2日,民警再次在武昌火车站出站口查获5名嫌疑人,解救3名婴儿,其中一名刚出生10多天。4日、9日,K110次列车乘警再次查获两起贩卖婴儿案。10日,民警又在K110次列车上抓获3名贩卖婴儿嫌疑人,解救3名女婴。接连发生的几起贩卖婴儿案件,引起了武汉铁路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在王山勇局长的指示下,立即成立“6·10”贩婴案专案组。该局副局长童光明亲自提审多名犯罪嫌疑人,从中发现了多条从云南过境武汉,前往河北等地的贩婴通道,并进一步掌握了大量被贩卖婴儿和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从而撕开了特大贩婴网络的黑幕——一个分工明确、长期从云南拐卖婴儿到河北涉县的贩婴团伙案浮出水面。

  作为“6·10”特大贩婴案中的核心人物,42岁的喻立香第一个接受法庭调查,她被指控拐卖了31名儿童。祖籍云南的喻立香也曾经是一名被拐卖的儿童。在十几岁的时候,她被人从云南拐卖到河北,然后在那里为人妇、为人母。十多年后,这名曾经饱受骨肉分离之痛的女子,却将这种痛苦转嫁到他人身上。2005年,喻立香和前夫杨刚田将自己捡来已经养了4个多月的女婴以6000元卖给别人,从此尝到甜头的她一发不可收拾,又多次往返于云南和河北之间,将家乡的孩子贩卖到河北涉县。

  庭审中,当审判长问喻立香是否看过起诉书时,她称自己不识字,起诉书是看守所的管教念给她听的。

  起诉书指控喻立香参与21起犯罪,共贩卖了31名儿童,次数和人数都较多,对喻立香的讯问就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其中在2005年上半年,喻立香平均每个月都将一名儿童贩卖至涉县,而喻立香当庭供述的一些细节,也足以佐证其贩卖婴儿的次数频繁。

  喻立香交代,2008年,她刚刚生下女儿才十几天就有“生意”上门。在女儿出生只有27天、她自己还在“坐月子”期间,就抛下女儿迫不及待地踏上了前往云南贩婴的路途。

  贩婴过程中造成一名女婴无辜死亡

  这个人数众多的贩婴团伙,由夫妻、姊妹、情人组成,每个人之间都有着或近或远的亲缘关系,并由此密织成一个庞大的贩婴网络。

  被告人喻小芬供述,其弟弟喻小新曾贩卖过婴儿,而当时她还没有参与其中。直到喻小新意外死亡后,她才和杜明花等人联系上。

  据查,2005年6月的一天,喻小新与妻子冯慧仙准备将两名女婴卖给杜明花,双方约好第二天就来抱孩子。没想到,当天下午,喻小新在挖矿时发生意外被砸身亡。第二天,杜明花如约来抱孩子,喻小芬等人一边操持弟弟的丧事,一边还不忘与杜明花进行贩卖婴儿“交易”。此后,喻小芬接替弟弟,和杜明花正式接上了头。据指控,喻小芬参与拐卖了19名儿童。

  据检方指控,为了赚钱,有的孩子刚刚满月就被贩卖。最为令人发指的是,该团伙在贩婴过程中造成一名女婴无辜死亡。4日庭审,这起犯罪事实成为法庭调查的焦点,公诉人和法官在对多名被告人的讯问中,都详细询问了这起犯罪事实。

  据指控,2009年四五月间,被告人喻立香、龚绕才在云南省罗平县从被告人宋春华处购买了一名女婴。在转运途中,女婴因病在云南省师宗县某宾馆内死亡。被告人喻立香、龚绕才将女婴的尸体匿弃在师宗县丹凤镇路新社区小青山上的一处坟墓后了事。

  被告狡辩被法官当庭反驳

  多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没有文化、不懂法、不清楚自己的违法行为,法律意识极其淡薄,其中,杜明花的当庭辩解更是荒唐。

  47岁的杜明花,河北涉县人。据指控,该团伙从云南拐卖到涉县的孩子,很多是经过杜明花之手,她甚至因此在当地小有名气。

  据了解,案发后,杜明花协助公安机关找到了20余名被贩卖的婴儿。

  起诉书指控杜明花参与拐卖29名儿童,她仅承认其中部分事实,并当庭辩称自己在其中起到的只是中介作用,并不是拐卖儿童。杜明花称,她买来孩子的地方多处于云南的偏僻山区,当地生活十分贫困,有的家庭生多了孩子养不活,所以刚出生就把自家的孩子卖掉。她表示,自己将这些孩子从云南卖到涉县,“实际上是在帮这些家庭做好事”。

  对杜明花的这种荒唐说法,主审法官当庭予以反驳:“你们贩卖的孩子中,还有两岁多的男孩。那也是养不活吗?”杜明花无言以对。

  据交代,为了打消买家的顾虑,杜明花通常说孩子是自己生的或是亲戚家的。每介绍一个孩子,就从中抽些好处费。2005年时,她每“介绍”一笔“买卖”就从中抽取300元好处费,到了2009年时,每笔就抽500元。公诉人直斥杜明花明显是在说谎,“4年间,你们贩婴的价格涨了好几倍,你的‘好处费’却只涨了200元,你的说法不符合基本的常识。”

  连续两天的审判已完成当庭质证、法庭辩论,这起全国最大的贩婴团伙案将择日宣判。(郝同前 侯波)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