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太参加一家公司的免费理疗活动,却不慎被拥挤的人群挤倒受伤。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老人合理损失13.2万余元的60%,即7.9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3000元。
上海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为推销其理疗产品,在浦东惠南镇上一体验中心内举办免费理疗活动。去年9月11日下午,张老太前往该体验中心想做理疗,不料开门时人多拥挤,她被后面的人群挤倒在地,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并移位。经鉴定,张老太的伤势构成九级伤残。同年10月,张老太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疗器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面对较多的客人未予以合理疏导,导致张老太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张老太自身未注意安全,也存在过错,因此减轻医疗器械公司40%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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