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化运营贩毒团伙,销售网络涉及安徽省、浙江省及湖北省荆州、襄樊等地,一度占据武汉市地下毒品交易份额的“半壁江山”。短短3年不到时间,就累计贩毒“营业额”3000余万元,贩卖毒品15公斤。
昨悉,武铁运输中级法院对这起10年来最大的贩毒案宣判,这家贩毒公司的董事长喻某被判处死刑,总经理杨某被判处死缓。团伙主要成员袁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团伙其他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7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被告人喻某、杨某从2008年6月开始合伙贩卖毒品。2009年春节后,被告人文某、张某等先后加入,形成了较为固定的贩毒组织,拥有了较为固定的毒品来源及销售渠道。
为了“各司其职,加强管理”,喻某、杨某对该组织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并确定了工资支付标准。其中,喻某主要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和毒资的回收,杨某主要负责毒品销售,文某主要负责管理毒品仓库并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配货,张某等主要负责毒品送货和收款。该组织先后租住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武汉市徐东路的民宅作为毒品交易的场所或存放毒品的仓库,贩毒所得利润由喻某、杨某二人平分。
据介绍,该组织自2008年6月至2009年4月,累计贩毒“营业额”3000余万元,销售网络涉及安徽省、浙江省及湖北省荆州、襄樊等地,—度占据了武汉市地下毒品交易份额的“半壁江山”。 (记者 张翀 通讯员 吕丹军 侯波 严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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