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官员收网吧界"大佬"20万贿赂 自辩未牟私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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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一官员收网吧界"大佬"20万贿赂 自辩未牟私利
2010年04月08日 15:4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山市正在进行的游艺娱乐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爆出弊案,曾经担任中山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科副科长的庞振球被检察机关指控利用审批权限受贿20万元,而行贿者是中山市游戏游艺机协会副会长陈某。记者昨日了解到,案发后庞振球已经退回20万元,该案将择日宣判。

  案情

  协助科长工作参与牌照审批

  中山在2006年被国家确定为游艺娱乐经营场所试点管理工作城市后,去年8月开始正式开始试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游艺娱乐场所的牌照在审批时逐步放出,并非一次性将指标全部推到市场。中山全市共新增的游艺娱乐场所指标为80家,2011年底全市总量将被控制在271家以下。《方案》提高了市场准入标准,要求游艺娱乐经营场所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根据检察院掌握的情况,2008年上半年起,庞振球担任文化市场科副科长,负责网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游艺娱乐经营场所试点管理工作开始后,以协助文化市场科科长工作的名义,庞振球也参与到审批工作之中。

  供述

  网吧界“大佬”行贿20万

  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中山市游戏游艺机协会副会长陈某早与庞振球相识,庞收到陈某的短信,短信内容中共有九家游戏机室的名字。

  这些游戏机室尽管名义上负责人各异,但实际控制人都是陈某。这九家游戏机室后来有四家在去年10月份获批,去年11月份,陈某交给庞振球20万元,此后庞和妻子各存了10万元在两家银行。

  陈某不仅是中山市游戏游艺机协会副会长,也是中山市网吧协会的名誉会长,旗下娱乐产业众多,2002年他创办了中山市创宇网络连锁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超过20间连锁网吧。此外,陈某名下还拥有中山市新生网络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自辩

  未利用权力为人牟取私利

  庞振球涉嫌受贿后不到一个月,检察机关就介入调查此案,庞振球主动交代了受贿的全过程,被检察机关认定有自首情节。

  不过,庞振球认为,受贿20万元虽为事实,但自己没有为陈某牟取私利,审批完全是依法进行。他在法庭辩论时表示:“南朗是我负责的片区,但南朗有3个指标名额,恰好也只有3家不同的公司来申请,所以陈某申请的一家游戏机室顺利通过审批;而陈某的其他3家游艺机室不在我的片区内,我只是参与了听证会,没有决定权。”。

  根据《方案》,中山市成立了游艺娱乐场所审批听证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有退休干部和退休教师。每次听证会,领导小组必须有7人参加。听证领导小组下设听证工作组,负责具体听证工作。

  其中庞振球就是工作组成员,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上具有较大权力。同时,公诉人认为,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庞振球受贿20万元已经违背了不可收买性,因此犯下了受贿罪。

  影响

  网吧牌照审批将延后

  中山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科去年底发生较大人事变动,原科长退休,新任科长表示,继去年审批游艺娱乐场所后,今年可能审批网吧牌照,中山将增60个网吧指标,从2月起申请和审批,时间比原定方案有所延迟,具体方案现在还在市政府审批。

  中山市就游艺娱乐场所审批试点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副主任担任组长,文广新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并且,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专门派出小组来监督审批工作。  文/记者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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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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