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广东的越南媳妇和她们的混血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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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广东的越南媳妇和她们的混血儿
2010年04月17日 2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肇庆4月17日电 题:广东的越南媳妇和她们的混血儿

  中新社记者 黄耀辉

  记者眼前的阮女士,言谈举止怎么看也不像来自越南,但而今在广东德庆县像她一样偷渡嫁到当地的越南新娘却超过40人,而且已经地道的当地化了。

  该县高良镇大同村的徐先生曾对媒体说,1997年介绍人和阮女士的堂姐领着她到家时,相互就爱上了。中国丈夫夸越南媳妇聪明,结婚几个月,就学会了当地的土话,婚后生养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中越混血儿,在当地是没有户口的“黑人”,有多少“黑人”至今没有官方统计数。仅在高良镇,这些中越混血儿最大的已经13岁,最小的也有八九岁,当地村镇等基层默认远嫁而来的越南媳妇生下的混血儿,除了无法享有困难家庭助学金外,中越混血儿一样享受义务教育。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许多越南姑娘到广西边陲的东兴和凭祥等地,通过当地“媒婆”,远嫁广西和广东肇庆、云浮等地的贫困山区,除了一张越南身份证外,她们没有其它证件。但在德庆却“一视同仁”,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去年越南媳妇和他们的混血儿,还分到了国家下拨的种粮补贴,而医保、养老保险也可以买,当地不歧视。

  按照中国《婚姻法》,混血儿要想取得户籍,必须具备中国医院的出生证明,母亲要回国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还要提供护照和来华签证。

  阮女士曾告诉记者,在回国探亲时,她到越南政府开婚姻证明,补办护照和来华签证,但被拒绝了。越南官方告诉她,按照越南法律,偷渡出国的人已不是越南人了。

  据当地警方介绍,几年前,德庆县警方曾就越南新娘和中越混血儿向省里请示,得到指导性意见称,如有出生证明可以办理入户。前提是父亲强烈要求孩子留在国内,且能证明父子关系,而且不违反计生政策,而对孩子的母亲,原则上要遣返越南。

  警方称,目前,当地中越联姻的家庭已全部上报。但是,越南媳妇和他们的混血儿“名分”结果如何,仍在考验着政府人口管理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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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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