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10月12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浙江省十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一的李帅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据了解,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杭州市判决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20名被告人被作出有罪判决。
【解说】根据判决结果,该案首犯、被告人李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4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解说】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李帅伙同他人,长期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的KTV等地聚会活动,并加入名为“忠義堂”的微信群,进行交流、联络并相互照应。2016年年底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组织成员,先后在萧山区实施聚众斗殴、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十余次,造成两人重伤二级,两人轻伤一级,三人轻伤二级,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并将该组织斗殴、持械、聚会的部分视频资料,通过网络进行传播。
【同期】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分局警官 王军
2017年下半年的时候,期间以李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我们萧山区瓜沥镇集中犯了一些比较暴力性比较明显的一些事情,那么我们公安机关通过案件串并以后,第一时间发现这么个线索,可以说我们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进行)打击,那么在2018年1月份的时候,我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下,我们实施了统一抓捕。
【解说】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浙江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30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0余起,催毁一大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十类涉黑涉恶案件6800余起,扣押冻结一批非法资产,缴获一批枪支、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
记者 鲍承康 浙江杭州报道
责任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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