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对部分核苷酸征反倾销税 两公司收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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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裁定对部分核苷酸征反倾销税 两公司收益

2010年09月21日 1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商务部宣布,最终裁定原产于印尼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自2010年9月24日起,对上述产品进口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0年9月24日起5年。

  金元证券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黄黎明表示,该裁定当然对国内核苷酸类添加剂厂商有利,但是影响更多的是心理层面,实际影响有限。首先,此次反倾销税征收比例较低,印尼希杰、麒麟味元和泰国味之素分别征收6.3%、6.9%和4.8%;另外,目前国内主要厂商实力已较强,市场集中度较低,低价倾销非明智之举,投资者可以适当关注核苷酸的厂商星湖科技和五洲明珠(五洲明珠拟合并重组梅花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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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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