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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憧憬新三板淘金 经纪业务收入或占半壁河山

2011年03月04日 09:4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经纪业务中可能出现新利润增长点的憧憬,是引发券商“抢跑”新三板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交易活跃,做市商这块经纪业务收入可能会占整个新三板业务的50%左右。”某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有望打开金矿之门

  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具有代办系统主办业务资格的券商共44家,但因新三板业务的盈利微乎其微,真正积极在做的寥寥无几。据该负责人介绍,券商新三板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两块:一是帮助公司挂牌,这项费用通常只有几十万元,扣除人力成本后所剩无几;二是定向增资,但新三板交投不活跃导致这块业务收入有限。“国内新三板业务做得最好的几家券商,这块的盈利占整个盘子的比重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抱怨道“不亏损就不错了。”

  而“新三板”扩容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引入做市商制度,似乎为券商们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希望。“由具备一定资格的券商作为做市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不断买卖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并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实现利润。”“若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做市商制度,如果交易活跃,这块经纪业务收入可能会占整个新三板业务的50%左右。”

  风险犹存

  尽管如此,做市商制度要在我国证券市场初次“试水”,能否顺利出海?该负责人也心存疑虑。

  首先,新三板挂牌公司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公司质量确实一般。”该负责人坦言,一旦新三板公司经营不善甚至破产,持有大量该公司股票的做市商将面临很大资金压力,从而给自身运营带来风险。

  其次,做市商制度要求券商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尽管该制度在一些成熟市场得到成功实践,在我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也采取了类似制度并取得一定经验,但对国内券商而言仍然是新事物,需要其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充沛的现金流,有其他避险对冲的方式,良好的价格调控能力,同时还能应对较大规模的、突发性的非正常交易。“一些券商通过近些年的发展已有信心和能力成为做市商。但能否有效发挥提高市场流动性、发现公司真实价值之功能,同时充分控制自身风险,仍需‘开考’后接受检验。”

  而最大的风险还是来自于制度设计。“做市商制度何时推、如何推尚无定论。”该负责人介绍道“比如,是选择已经取得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且成功推荐过公司挂牌的券商,还是面向所有券商?是选择部分规模适中、资质较好的公司进行试点,还是全部放开?做市商买卖的证券是在新三板市场上流通的所有证券,还是仅限于券商自己推荐公司的部分?” 种种政策上的不确定因素,直接影响制度的实施效果及券商的盈利预期、风险预期。

  “选择怎样的做市商制度也很关键。”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做市商制度分为传统做市商和混合式做市商两种:前者指市场中交易的所有证券在所有交易时间都推行做市商制度,比如早期的纳斯达克市场;后者指在市场中交易的某些证券或在某些时间推行做市商制度,在其他时间推行竞价制度。由于国内投资者可能较习惯于主板市场实行的竞价制度,推行传统做市商制度可能导致市场对这些投资者失去吸引力,只剩下做市商自己坐庄,容易造成市场操纵;混合式做市商制度则可兼顾这些人群的需求,使普通投资者与做市商共同参与竞价,但这样又会影响做市盈利,从而降低券商做市的动力和积极性。“因此,最终推行何种做市商制度,对券商的业务开展和利润收入也有很大影响。” (记者 汪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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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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