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价操纵又出新案例。证监会昨日披露,陈国生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对中捷股份和力合股份股票价格进行了操纵,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435.8万元,并处相同数量罚款的决定。
证监会披露指出,陈国生操纵两股票发生在2009年。其中在操纵中捷股份的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低位建仓,拉高股价、虚假申报,高位出货等手法。
证监会指出2009年10月23日和27日,陈国生利用他人账户买入中捷股份76.2万股和29.8万股,随后在27日10点14分开始使用利用资金优势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推高股价,并造成大量买入单堆积的迹象。在11点04分涨停后,在涨停价位未能成交的情况下继续大单买入,并在随后全部撤单。而在27日到11月4日,陈国生又将先期买入的股票全部卖出,获利335万元。2009年8月陈国生还用类似的手法操纵力合股份获利100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查处的陈国生案是一起典型的短线操纵案件。当事人在短时间内集中资金优势,采取盘中拉抬股价、虚假申报、尾盘巨量堆单等方式操纵市场,影响股价,并高位出货牟利。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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