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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开投状告银泰违法增持鄂武商A 银泰保持沉默

2011年06月15日 10:2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鄂武商A(000501)股权争夺战高潮迭起。鄂武商中止重组后,武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仅大举增持,而且一场诉讼战正紧锣密鼓展开。鄂武商A股东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6月13日,武开投委托代理律师蔡学恩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此次诉讼的详细情况时表示,浙银投是外商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直接通过二级市场持有鄂武商A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经查证,此前这种情况在国内A股市场上从未出现过,这是第一例。

  银泰部分持股遭冻结

  蔡学恩还介绍说,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后,武开投以证据保全为由冻结了浙银投证券账户中部分鄂武商A股票。浙银投亦对此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目前,此案正按照正常程序向前推进,具体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2011年3月28日、4月6日以及4月13日,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连续在二级市场增持鄂武商A股份。截至5月18日,浙银投通过二级市场共持有鄂武商A945.2万股股份。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律师调查了解到,2010年5月18日,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准予设立外资企业浙江银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州经贸外服许[2010]134号),随后,浙银投于2010年6月7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其股东为银泰百货(香港)有限公司。

  蔡学恩介绍说,根据浙银投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银投在性质上应属外商独资的投资性公司。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在境内设立的投资性公司)不得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上市公司A股股份,由此看来,浙银投今年3月以来买卖鄂武商A的行为,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武开投作为鄂武商A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2006年1月5日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但必须局限于协议转让、定向增发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A股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显然,浙银投在二级市场增持不符合这一规定。

  银泰保持沉默

  从起诉书上可以看到,武开投提起诉讼请求包括以下内容:请求法院判令浙银投停止侵害行为,要求浙银投将违法通过二级市场持有的鄂武商A全部股份出售,并将所获收益(如有)上缴鄂武商A;同时,判决浙银投违法持有的鄂武商A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面对这场诉讼,银泰方面保持了沉默。浙银投买卖鄂武商A到底是不是违法行为?如果是,浙银投为何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这场诉讼对鄂武商股权争夺以及重组最终结果会产生什么影响?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刘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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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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