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引导保荐机构规范经营,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保荐工作质量,证监会昨天下发了《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该指引主要以保荐业务的流程为主线,以关键性控制点或节点为核心,以纵向管理和横向监督为手段,对保荐机构保荐业务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提出了系统的要求。
首先,《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工作日志、内部核查、持续督导等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了立项、尽职调查、内核、发行审核、定价与销售、上市保荐、持续督导等保荐业务各阶段的制度建设与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对各个对应节点内部控制的目标、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相应的职责作出了规定。
其次,指引明确了保荐业务文件审批与管理的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文件的管理,确保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审慎出具并得到妥善保管,有效避免文件管理失序带来的风险。
第三,对保荐机构建立保荐业务信息保密和信息隔离制度作出了规范,要求确保保荐业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间的信息隔离,有效控制内幕交易风险和泄露发行人商业秘密导致的相关风险。
第四,确定了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要求保荐机构设立履行质量控制、合规检查、风险控制等监控职责的部门,对保荐业务全过程持续跟踪监督。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一方面可以明确行业标准,引导保荐机构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另一方面可以为保荐业务现场检查和采取监管措施提供依据和标准,以期在内外合力作用下,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保荐业务的内控水平。(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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