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飞国际(000768)公告称,由于两次延迟披露重要信息,公司4日收到陕西证监局的警示函。对此,西飞国际方面表示,公司将查找原因,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西飞国际2009年8月12日与美国古德里奇公司签署的经营合同已于2010年2月终止,但延迟至2011年5月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另外,西飞国际于今年5月26日收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西飞国际飞机发动机短舱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但延迟至6月18日才披露。
陕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7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2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7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西飞国际昨天还发布公告纠正了最近信息披露中的差错。根据公告,西飞国际因工作人员失误,今年4月29日发布的公告中,将“要求苏州金螳螂公司赔偿西飞集团及西飞天澳公司经济损失500000元”误写为“500000万元”。 (记者李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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