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期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说明如下:
媒体报道事项一:公司在2008年被湖南省卫生厅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并被禁入湖南市场两年。
公司说明:1、公司成立至今,从未使用过“广东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公司销售人员也从未使用过“广东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片)”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公司也从未收到过湖南省卫生厅的处罚决定通知书。就此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相关承诺。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走访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省、市两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均没有“广东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或者“广东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片)”的工商登记记录。我公司认为,系有人冒用公司商号从事医疗器械销售。保荐机构和律师还向湖南省卫生厅核实,处罚对象并非本公司,不良记录名单公布后从未影响过公司在湖南省内的招投标工作。
2、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在卫生厅对不良记录企业处罚的“禁入期”内,即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公司在湖南地区累计销售超过2500万,客户包括湖南省人民医院(2008年12月)、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二院(2009年8月)、常宁市人民医院(2008年11月)、株洲市医院(2010年2月)等。
3、公司2008年在湖南省的最大客户是湖南省卫生厅,销售额2062.16万元;2009年,公司在湖南省的最大客户为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二院,销售额为398.6万元;2010年,公司在湖南省的最大客户为湖南省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销售额765万元。由于2009年湖南省内的单个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相对较小,未能排名到当年销售金额前五名范围内,根据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2009年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未出现湖南省的客户。
媒体报道事项二:公司曾于2006年在东阳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中存在销售无证产品、制造虚假注册证及认可表的情形。
公司说明:1、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我公司不存在上述销售无证产品、制造虚假注册证及认可表的情形。公司2006年东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中涉及的产品为HG-2000体外高频热疗机、HGGZ-102体腔热灌注热疗机和HGGR-2000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在当时都是拥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合格产品,这可以通过查询国家药监局的网站来进行证实。公司相关设备在东阳市人民医院至今运行情况良好。
2、由于医疗器械注册证存在有效期,在到期后需要申请换领新证,并将到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交回药监局。东阳采购的产品涉及到换证的情形,招股书中披露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清单列示的只是新证书中标示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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