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日前向渤海活塞(600960)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该公司存在的三会运作、内控机制、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处理等六大问题做出整改要求。这是渤海活塞近日披露的信息。
山东证监局近期对渤海活塞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渤海活塞存在多方面问题。
如在三会运作方面,渤海活塞的多项协议在股东大会通过之前已经执行生效,包括公司与关联方盟威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戴卡轮毂、斯林格缸套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实际执行时间早于股东大会批准日期,公司与亚光毛巾、华兴机械、滨化股份签署的互保协议生效时间早于股东大会批准时间,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薪酬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等。
此外,还有内控制度方面的问题:公司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亦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未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在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在2009 年至2010 年与斯林格缸套、滨州盟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渤海活塞集团等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共计1.8亿元未入账,亦未进行信息披露。2009年6月25日,戴卡轮毂向公司开具了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同年6月29日,戴卡轮毂以公司名义将该票据贴现,贴现款汇入公司民生银行济南分行账户,但该账户由戴卡轮毂控制并使用,公司未将上述业务入账。
另外还有对外担保的问题。公司2010年年报中披露对华兴机械担保2.4475亿元,这与实际担保情况不符。经核实,公司为华兴机械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共计7875万元,为华兴物流担保7600万元,为华兴钢构担保9000万元。
在具体的账务处理上,渤海活塞也存在问题。公司2009年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9500万元,相关买入及赎回程序均未做账务处理,仅将投资收益冲减财务费用。同时,上述事项亦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对于渤海活塞存在的问题,山东证监局要求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30 日内完成整改,并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记者 王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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