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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制鞋被指不符高新企业资质 上市遭六大质疑(2)

2011年09月22日 13:3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其次,第三个条件规定高新企业须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奥康股份招股书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研发人员,即技术人员的人数为24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21%——这与高新企业要求的10%相去甚远;而学历方面,奥康股份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只有250人,占比3.32%。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并没有披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数,而是披露了“专科及以下”学历的人数。

  奥康股份招股书写明,公司2008年~2011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6%、0.79%、1.05%、0.88%。由于2008年以来,奥康股份的营业收入均超过10亿元,根据高新企业的认定规则,研发费用的占比应该不低于3%,显然,公司与上述规定严重不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六大条件需同时符合才能申请高新企业,然而,奥康股份至少有三条严重不符,该企业是如何获得高新企业认定的呢?

  针对公司实际状况与高新企业资质严重不符,记者致电奥康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董秘和证代均在外出差。对于记者的提问,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做详细记载后询问董秘,目前无法予以解答。

  质疑三 或面临所得税追缴

  2009年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这让那些不达标的 “高新企业”,面临所得税追缴的业绩风险。

  2011年上半年和2010年,奥康股份按照15%的税率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6456.2万元和11000.47万元。而若根据25%的税率计算,应分别为10760.33万元和18334.12万元,以此计算,奥康股份因获得高新企业资质而助公司少缴所得税4304.13万元和7333.65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通知要求,如果被认定不具备优惠资质,企业要按当年利润总额的10%来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以此计算,如果奥康股份被追缴,则2011年上半年和2010年分别需补交2834.7万元和3715.5万元,分别为当期净利润的13.14%和13.27%。

  质疑四 直营店经营能力有限

  招股说明书显示,如果成功上市,奥康鞋业将投入募集资金中的主要部分用于建设直营店铺,上市自身产能利用率三年一期分别是83.47%、83.55%、75.77%和84.40%。该公司未来将在一、二、三线城市开设348家直营店铺,总投资金额将达到8.76亿元人民币。

  但是从过往的业绩来看,奥康鞋业对直营店的把控能力并不强,以至于该公司的营业收入越来越依靠经销商渠道。

  数据显示,经销商为奥康鞋业贡献的收入呈直线上升趋势,上述三年一期经销商渠道占奥康鞋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66.88%、65.85%、58.33%和36.85%,作为对应,同期奥康鞋业直营渠道收入占比则是21.44%、20.17%、21.75%、28.67%。

  既然过去近4年的时间证明经销商渠道对业绩支撑更有利,奥康鞋业未来如何保证直营店的表现更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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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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