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生吸大麻 辩称“在美国是合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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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生吸大麻 辩称“在美国是合法”

2010年07月16日 1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湾大学一法律系高材生在驾车时遇到警方路检盘查,当场被查获携带大麻毒品及吸食器,警方依法逮捕他时,他竟向警方“指正施教”而宣称吸食大麻在美国是合法,警方不该逮捕他。

  这名染有大麻毒瘾的傅姓男子家境优渥,曾在美国加州念过书,目前在台大攻读法律系学位,他在美国留学时就已染上大麻,返台后因难戒毒瘾,于是向台北市某夜店一男子买大麻吸食。

  据悉,傅男与好友相约驾车夜游时,他即随身携带着大麻,并在车内吸食起来,在路上巧遇土城警方执行路检勤务,警方向其盘查时,发现车内飘散非一般烟类的浓厚怪味,警方进而深入盘问,当下坐在副驾驶座的傅男竟理直气壮主动坦承吸食大麻,警察经同意搜索后,当场在车内查获市价近万元新台币的大麻三包与吸食器。

  傅男因此被警方“请”到派出所作笔录时,傅男不但供出是在夜店购买的,还当场向警方实施“教育”,宣称吸食大麻在美国加州完全是合法行为,傅男当场很理直的“教导”台湾警方不必大惊小怪,更不需要浪费司法资源去扫荡毒品。

  针对这名台大法律系高材生傅男非法吸麻案,土城警分局长艾鹏特呼吁,大麻在台湾是绝对禁止的,并应列为二级毒品,吸食大麻会造成强烈心理依赖性及耐药性,甚至陷入幻(想)觉、恐怖敌对感等类似精神病发作行为,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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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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